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时政 >> 浏览文章
烟草技术频获国家科技奖遭质疑 钟南山等联名反对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4月11日    关注度:     【字体:

 刘涌

  “我们反对一切形式的,可能会对中国控烟事业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行为。”

  4月9日,秦伯益、钟南山等30位院士就“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进入2012年度国家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名单一事联名发表公开信,旗帜鲜明地表达了立场。

  根据国家科技奖励工作办公室公布的信息,该项烟草技术主要由红云红河、湖南中烟等五家单位联合完成,并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推荐参评2012年度的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

  “从他们的申报材料当中,我看不出任何有益于控烟、有益于公众健康的内容。”参与署名公开信的中国工程院院士钟南山4月10日对本报记者说,“作为国家的科技进步奖,最基本的要符合社会正义,有利于公众福祉。”

  据本报记者查阅历年国家科技奖励获奖情况,2000年以来,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推荐的烟草相关技术在2003、2004、2005以及2010年共四次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

  在全面控烟已经成为共识的情况下,卷烟科技仍再三获奖,30位院士在联名信中指出,“其中根源,既与部分政府官员的控烟意识仍不到位有关,也与企业利益集团对社会正义的蔑视有关。”

  烟草技术频频获奖

  国家烟草专卖局推荐的“中式卷烟特征理论体系构建及应用”研究项目由红云红河、湖南中烟、江西中烟、郑州烟草研究院以及华宝香化科技发展公司完成。

  其中,红云红河集团总裁武怡是项目总负责人,制定项目的整体方案和实施计划。该研究项目由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推荐。

  该项目的简介中共罗列了4项技术特点。“可以看到,这项研究最主要的作用就是提高香烟的口感。这意味着什么?让更多的人抽烟。”钟南山评价到。

  这一点在项目申报资料当中也得到了体现。在项目推广应用情况当中写到,项目研究成果已在多家烟草公司直接推广应用,三年来累计实现新增销售收入1735.74亿元,新增利税1421.8亿元。

  有观点认为,尽管烟草会危害人们健康,但是能给国家带来巨额收入,还能提供无数工作岗位,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因此利大于弊。

  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认为这种论调似是而非,“烟草危害人体健康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何况不仅仅是经济损失)远远超过销售烟草的经济收益。这是国内外大量数据早已证明的事实。”

  尽管如此,近十年来,经国家烟草专卖局的烟草技术四获国家科技进步奖。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2011年当选中国工程院院士的“烟草院士”谢剑平曾参与了除2005年之外的三次获奖研究项目。

  科技进步不应违背社会正义

  烟草院士余波犹在,烟草技术进入2012年度国家科技进步奖受理目录再次引起舆论关注。

  陈君石直接将其斥之为“荒唐的国家烟草科技进步奖”,表示这是“与《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的规定唱对台戏,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安全和人民健康。”

  4月9日,秦伯益、钟南山、胡敦欣等30位院士就这一事件联名发表公开信,反对可能会对中国控烟事业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行为。

  此前,中国疾控中心控烟办原主任杨功焕亦曾就此致信科技部部长万钢,反对让危害健康、破坏环境的科学技术研究进入国家奖评选的范围。

  “我们并不反对烟草行业自身的技术进步,企业追逐利润这是很自然的事情,但国家不能对这种技术的进步进行奖励。”钟南山说,“国家科技奖励评选的基本要求,应该是能够促进广大公众的福祉。”

  这也正是30位院士联名信的主旨——不反对烟草技术的进步,但不应以国家科技进步奖的名义加以肯定并鼓励。

  上述公开信指出:科学技术有其伦理要求,那就是不能违背基本的社会正义。在烟草问题上的基本社会正义,就是反对各种鼓励或变相鼓励吸烟的行为,因为这将导致更多人的健康问题,损害更多人的生命质量,并增加家庭和社会负担。

  实际上,烟草技术的评选也与我国现行科技相关法律理念不符合。参与联署公开信的院士指出,该项目违背了《国家科学技术进步法》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实施细则》若干理念及规定。

      “行政管理和烟草经营来自同一个部门,在这种情况下,控烟怎么可能取得成效?”钟南山说,“烟草只是历史阶段性的产物,我们要做的就是把这个过程缩短,让它尽早退出历史舞台。”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药监局,螺旋藻两次抽检结果矛盾因监管方式不同
下一篇文章:评论:螺旋藻铅超标 药监部门说清了吗?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