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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鹏被判违反“竞业禁止” 达能为其不平将上诉
来源:经济观察网    更新时间:2008年07月01日    关注度:     【字体:
 贺文针对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秦鹏“竞业禁止”案做出的判决,达能方面于6月30日晚发给本网公开声明,称“对判决结果感到非常遗憾,并将依法上诉”。

    法籍董事行为合法

    6月25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法国达能集团向其中国合资企业委派的法籍董事秦鹏停止其在合资企业中的职务,秦鹏还被责令向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支付共计人民币40万元,以弥补该合资企业的损失。2007年7月,达能与娃哈哈的合资企业沈阳娃哈哈饮料有限公司的小股东——沈阳陵东实业发展总公司已经以“违反董事对公司忠实义务和竞业禁止义务”为由起诉达能方董事、达能中国区主席秦鹏。

    达能方面6月30日晚的声明中表示,达能法籍董事在同行企业中任董事是受公司的委派,“不是任何董事个人意愿的行为”,而且这些董事都是依法履行各自的董事责任,未借此谋私利。此外,达能认为,“受母公司或总公司委派,由一人同时担任多家子公司或关联公司董事的做法,在目前的商业实践中十分普遍,在国际上如此,在国内也是如此”。

    静观宗庆后案件判决

    在6月30日的声明中,达能还介绍,达能在沈阳中院诉宗庆后违反董事竞业禁止的案件目前也已经完成审理程序。

    达能起诉宗庆后的理由也与“竞业禁止”有关,达能认为宗庆后在担任娃哈哈合资公司董事长期间,同时任职多家非合资企业的董事或董事长,利用职务便利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业务(这些公司均属其自己或亲属控股),与合资企业有直接的利益冲突。“他不仅没有忠于合资企业董事长的职责,而且利用职务之便,以损害合资企业为代价,为自己获取经济利益。”达能在声明中称。

    达能在声明中暗示,沈阳中院已经判秦鹏“竞业禁止”案败诉,那将如何对宗庆后案件做出不一致的判决呢?“达能将密切关注做出上述判决的同一个法庭,将如何针对宗庆后的法律明文禁止的行为做出判决。”

    2007年12月11日,达能方面向外界透露,达能陆续在全国10多个地方将宗庆后告上了法庭,状告宗庆后案由与娃哈哈诉达能高层竞业禁止基本相似。其中,合肥、贵州、兰州、新疆等地达能当时已经接到了法院开庭通知。不过,但是去年11月底,在法国总统萨科齐访华之后,达能称“为实现和谈主动要求暂停”。

    不过,与达能当时“暂停诉讼”的说法有些出入,这10余起达能诉宗庆后“竞业禁止”的系列诉讼中,首宗传出结果的却是“法院驳回诉讼请求”。2007年12月底娃哈哈集团向媒体证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八师中级人民法院在12月11日对达能方面诉宗庆后损害公司利益纠纷一案作出民事判决。达能方面的诉讼请求被驳回,并将负担案件受理费2465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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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竞业禁止是指为避免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被侵犯,员工依法定或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根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可分为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两种。我国对法定竞业禁止的规定,多见于一些商事法律中,主要针对的是公司、企业的董事、经理、合伙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如我国《公司法》第61条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董事、经理除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会同意外,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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