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买食品时,一不留神买到临期食品,还没吃完喝完,却发现过期了,这是许多消费者曾经遭遇过的尴尬。前不久,国家工商总局出台了一则规定,要求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督促商场、超市,对临期食品在陈列场所向消费者做出醒目提示。
何为临期食品?
临期食品是指快到保质期的食品,如食品保质期为1年以上的,期满之日前45天,可放入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专区集中陈列和销售;保质期为半年以上不足1年的,期满之日前20天算临近保质期食品;保质期少于15天的,期满之日前1-4天,可放入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销售。
临期食品普遍“躲猫猫”
连日来,记者在我市多家超市看到,临期商品普遍在“躲猫猫”,没有亮明身份的,打折的肉制品、面包和奶制品中临期食品“埋伏”较多。记者在一家超市看到一款打折瘦肉肠,该肠离保质期不到20天,但是它“躲”在众多商品中,不容易被消费者察觉。一家超市的服务员说,一般来说,食品在保质期前没有卖完的话,就会先撤架然后找厂家退货,退货后厂家如何处理它们就不得而知了。
回收食品真销毁了吗?
据工商部门介绍,近年来,一些超市将临近保质期食品捆绑销售或作赠品的投诉案件逐年增多,虽然大多数超市对临近保质期食品都有一定的处理方法,但这些处理方法存在弊端:个别超市仍将一些过期甚至腐烂变质的食品继续上架,有个别厂家并未按规定销毁过期食品,而是更改生产日期后又重新供给超市进行销售。这些做法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也损害了卖场的信誉。
超市将设“临期食品”专区
据了解,今年市工商局要求我市各大中型超市设置“临近保质期食品专区”,将临期食品归置到一起、进行明确的标示、统一打折销售。同时,还要求各大超市每天对专区内的临期食品进行逐件检查,对未售出的到期食品,立即停止销售,下架销毁。 (作者:小言 骆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