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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出手能否规范绿色食品标志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2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市场上假冒的“绿色食品”泛滥,部分企业为谋取利润,不惜偷梁换柱,冒用或滥用绿色食品标志。为进一步强化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农业部对1993年发布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拟规定申请企业应当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绿色食品生产的环境条件和生产技术。绿色食品标志使用证书有效期3年,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或者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非授权产品及其经营性活动。

  山寨大行其道

  2月8日,为加强绿色食品标志使用管理,维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等法律,农业部对1993年发布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时间截至2012年3月10日。公众可以通过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发送电子邮件、传真、通信等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随着消费者越来越注重绿色健康和安全的概念,有调查显示,超过75%的超市购物顾客在选择商品时会考虑产品是否为绿色的、健康的。然而,近些年绿色食品标志使用不规范的事件时有发生。在淘宝网上,还有网店以低廉的价格专门销售绿色食品标志,购买者不乏其人。直到去年9月,重庆沃尔玛用普通冷鲜肉假冒“绿色猪肉”事件被曝光,消费者们才恍然大悟,原来贴有绿色食品标志的食品已经“山寨”到了知名的大型超市企业中。

  近日,中国商报记者走访了多家大型超市,在粮食、蔬菜、水果等日常消费品中,都有绿色食品的身影。其虽然相比同类食品价格要高,但销量都不错。绿色鸡蛋的价格虽然比普通鸡蛋高出40%左右,却比普通鸡蛋卖得好。不少市民都表示愿意选购绿色食品,但如何选择并不清楚。只是觉得有绿色标志的产品好像更新鲜一点儿,没有腐烂,颜色也好看一点儿。多数人表示“只是买个心理安慰”罢了。

  那么,绿色食品标志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记者了解到,绿色食品标志是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标志。绿色食品标志作为一种产品质量证明商标,其商标专用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保护。标志使用是食品通过专门机构认证,许可企业依法使用。

  鉴于目前绿色食品标志冒用、超期使用、扩大使用等违规、违法行为,使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花了比普通食品高很多的价钱,却买了“山寨”农产品,同时也极大地损害了绿色产品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

  行业监管失控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教授郑风田认为,绿色食品市场出现乱象,首要的原因在于监管力度不足。即使认证公司是真的,但由于认证公司的业务竞争激烈,认证公司往往只管发证,却放任事后监管,因而拿到认证的企业是否按照认证要求去做基本上处于失控状态。同时,超市中销售的认证产品也基本上很少抽检,因为经过认证的与没有认证的,从外观上很难判断出来。

  他表示,市场上的众多所谓绿色食品难以达标,除了对种植、养殖环境的高标准要求外,种植绿色食品的投入和风险也远远高出普通食品。此外,在流通成本上,由于要从远距离的地方开始全程冷链运输,成本也比普通食品贵一半至一倍。绿色食品的生产和投入,非大型企业和拥有农业专业团队者难以承受。

  食品安全专家、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表示,目前我国已制定了包括产品标准、食品污染物和农药残留限量标准、食品卫生操作规范在内的众多标准,但这些标准分散于农业、质监、卫生等六七个部门制定的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QS认证制度等,多种标准难免相互冲突。在相互冲突的同时,因为多头管理,又存在监管真空,使一些企业钻空子,扰乱市场秩序。

  “嘉禾绿色蔬菜”事件表明,通过法定部门审批的绿色食品标志

  在中国绿色食品网均有公示,而号称对供应商管理严密的大型超市,显然都没真正上网查一查嘉禾的真假。按照《绿色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除了各级农业部门负责绿色食品监督管理工作外,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环境保护、卫生行政等部门都应负责绿色食品监督管理工作。但是,嘉禾在沈阳大肆售假,根本就没有进入上述几家行政管理部门的视线。辽宁省质量监督局有关负责人道出了真正的原因,“绿色食品标志由农业部门全权审核批准。工商、质检部门虽有渠道监管权力,但都不好过多插手管理。”

  综观此次《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产品应当具备的条件,申请绿色食品标志的生产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以及绿色食品标志申请和核准的具体程序。规定申请人应当向省级绿色食品工作机构提出申请;省级工作机构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书面审查、现场检查、提出初审意见;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根据材料审查结果、专家评审意见等做出是否颁证的决定。同时,加强了绿色食品标志的使用管理,规定了标志使用人享有的权利和应当承担的义务。“未经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或者将绿色食品标志用于非授权产品及其经营性活动”。

  食品专家董金狮强调,要强化绿色食品的监管力度,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对绿色市场的监管机制,不断完善绿色市场准入机制,健全对绿色产品的认证标准和检测服务体系,从而为农户和生产企业营造出良好的绿色市场氛围。严格把好绿色食品的生产和销售渠道,从源头上抓好绿色食品的生产和销售,确保绿色食品市场的纯洁性。要鼓励消费者积极监督绿色食品市场,遇到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政府部门的监管应与消费者的监督结合起来,才能切实净化绿色食品市场,为绿色食品产业发展创造公平有序的环境。

  作者:李远方

    (文章来源:中国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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