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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应走群众路线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1月29日    关注度:     【字体:

  近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就要求各地工商部门,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相关食品储存条件来进行自查自纠,对于即将到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要向消费者做出明显的提示。(1月28日中国广播网)

    能认识到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相关食品储存条件,都极有可能给民众的生命健康带来巨大伤害,及时要求企业自查自纠,是一件好事,但是加强食品管理绝对不能止于自查自纠,唤起民众才是食品管理的关键环节。

    由于城市食品安全监管力度较大、各项规范执行较好等原因,一些过期、假冒伪劣产品基本大面积的流向农村。在食品安全这个链条上,民众是最后受害者,尤其是农民。而在农村,因食品安全监管力量薄弱,基本无法圆满完成监管任务。

    事实上,正规食品企业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相关食品储存条件,都要求相对严格,一般出现不了过期的现象。恰好是那些“三无”企业处于监管的盲区,急需加强监管。保证食品安全,民众既是受益者,更应是行动者,所以首先应该唤起民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管理。

    在提高民众对食品安全的觉悟后,食品监管部门更要及时跟进,出台食品安全重奖举报制度。根据举报的涉案金额,按比例给予举报者奖励,让违规者心痛,让举报者心动。同时畅通举报渠道,让民众能通过一个简单方便的形式就能顺利举报,更能跟踪举报查处进展情况,知晓涉案金额,和监管部门形成互动,最终推进食品安全工作。

    频繁出现食品安全问题,主要还是经营者违规成本低、利润巨大。对于民众举报的食品安全案件,监管部门只有严格及时的处理,按照最高的处罚上限处罚,才能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另外,将食品安全犯罪行为入刑,提高食品安全方面的犯罪成本,也是减少食品安全案件的重要手段。

    总之,民众是食品安全犯罪的受害者,有积极揭发食品违法行为的动机,再通过重奖举报方式进行必要的刺激,监管部门再及时处理,相信在不久的将来,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一定能大幅度减少。(张洪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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