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时政 >> 浏览文章
“五常大米”现象:农民利益谁来管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1月04日    关注度:     【字体:

 ■ 社论

  黑龙江五常“天价”大米收购价不到2元,暴露当地政府及政策过于偏向企业利益,而忽视了农民利益,对产业链控制太多,对市场秩序管得太少。

  据报道,2011年,知名的黑龙江省五常大米迎来好光景,不仅质量好,价格也是节节攀升,最贵的一斤甚至卖到了199元。但五常市的许多稻农辛辛苦苦种出的水稻,卖给当地的加工企业每斤不到2元。

  早在2010年7月,“五常香米”曾被曝光大部分是用杂牌米加香精熏出来的。当时舆论就质疑,当地政府的市场监管在哪里?现在,媒体爆出,大米企业利用霸王条款盘剥农民,暴露的还是同样的监管问题——当地政府该管的没管,不该管的却管得太多。

  据了解,五常大米90%为“订单农业”,农民按照规定的数量、价格耕作、销售,促成这种订单出台的,正是当地政府的相关调控措施。下发订单的公司,不但包购、包销,还垄断了从稻种到加工米的全产业链,农民只有老老实实地照单生产,公司却可凭借“居高临下”的地位,单方面解释订单,联手“憋稻”,让农民的利润少一些,自己的利润多一些。

  这些企业之所以如此神通广大,有恃无恐,从根本上说还是机制所致——作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五常市绿色食品办公室的人员同时还是该市稻米产业管理中心以及大米协会的工作人员,一套人马三块牌子。

  某位身兼三部门负责人的政府人士称,这几个机构的职能,是统一行使对稻米市场的引导和管理,带领企业闯市场,维护企业利益。既然主管机构的“管”,维护的只是地方政府、企业和品牌利益,那又如何指望他们的“多管”,会有利于稻农收入的提高?

  当地政府的初衷或许是为了扶持稻米品牌,通过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实现特色大米品牌利益最大化,“一套人马三块牌子”也是为了提高效率。可是,这种安排从思路上已有忽视产业链最底层的农民利益之嫌。在实际操作中,又会因主管部门兼项太多,“既当球员又当裁判”、“既当法官又当被告辩护律师”,从而导致相关政策和解释向企业倾斜。

  对大米市场,地方政府当然“该管”,但这种“管”,应集中在制订公平的市场规则、维护健全的市场秩序以及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上。

  如果地方政府能通过调整部门,规范市场,健全管理,使大米的产、供、销形成良性竞争、有序循环,并对诸如“霸王条款”等行为加以制度性约束和制裁,以市场本身的调节功能,就可以令产业链各环节的利润分配逐步趋向合理。

  同时,对于自己耕种的产品,农民也应享有议价的权利。如果单个农户在价格谈判中处于劣势,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一种尝试,当地政府应该支持、鼓励和推动成立合作社等组织,保障农民参与大米的议价。如今“五常大米”已经闯出了牌子,有了更大的利润,那么理应让这样的好事也轮到农民。

 来源:《新京报》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放心”豆制品受追捧 政府信誉成为食品安全网
下一篇文章:非法添加剂问题成食品安全重灾区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