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从食品、日化到玩具行业,我国标准屡屡被专家和消费者质疑“滞后”与“混乱”。邱宝昌介绍说,以食品行业为例,我国不同食品标准之间存在相互矛盾、交叉与指标不统一的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后,要求卫生部门对现行标准予以整合和统一,但政策的实施需要过程。
“相关部门正在加快标准整顿的步伐。”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总工程师曹红介绍称,食品行业的地方和国家标准之间并不存在太大冲突,每年也会制订标准修订和整顿计划;至于个别标准长期不修订的原因,曹红解释称,产品更新速度、各方利益角度不同等现实因素都会影响标准的修订,很多时候无法一蹴而就。
也有专家认为,国际品牌在不同国家和地区采取不同标准是种很常见的“国际惯例”,关键在于产品是否真正损害了消费者的安全及权益。食品工程博士、科学松鼠会成员云无心向记者介绍说,相关国际组织在制订食品标准时,会根据实验数据来确定安全剂量,各国再用安全剂量除以每天可能吃到的最大量,以此制订标准。各地的环境及饮食差异会带来标准的不同。
“基于研究强度和科学依据的不同,各国对同一物质是否有害也会作出不同判断。”云无心说,比如中国、美国、东南亚等国家都禁用硼砂,欧洲却并不禁用;欧洲禁用面粉增白剂,美国却允许使用等。而对于此前引发争议的可口可乐防腐剂、转基因产品等,云无心也解释称其不会危害健康,消费者无需恐慌。
消弭差异,仍需填平“洼地”
然而,除了地区环境差异之外,不同社会现实也会影响标准的制订。无法否定,国内标准的部分指标的确低于其他国家,形成标准“洼地”,给部分企业以可乘之机。从根本上而言,消弭差异仍需填平“洼地”。
邱宝昌认为,与国际标准相比,我国当然也有较高标准,但部分标准的指标相对较低,这的确是事实。部分企业的产品在国内销售时满足国内标准,对外出口时却按照国际标准实施,这本身从法律上没有问题,但也从某种意义上提醒,我国的强制性标准应更快与先进标准接轨。
“一方面,企业应做动态调整,鼓励创新,采用更新更高的标准。另一方面,相关部门不能迎合少数企业,降低标准要求,而应根据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等现有条件,制订相应标准,并应尽量与国际标准靠拢。”邱宝昌说,低标准会鼓励落后、阻碍技术和社会的进步,这不仅会使跨国企业在国内生产的标准降低,也不利于产品出口。
全国政协委员宋林飞也认为,要在研究发达国家技术性标准体系的组成、运作机制的基础上,收集跟踪国外的技术标准,建立技术标准信息中心和数据库。在具体标准的制订上,政府应加快技术法规、标准和措施的国际标准化进程,进一步健全相关法规。
而云无心认为,除了乳制品标准、某些污染物残留标准比国际要低外,中国标准整体而言是与国际接轨的,很多添加剂标准不但不低,反而更严。“我国食品标准大多数还是合理的,即使稍微比国际低,只要真正做到符合标准,对健康的危害是可以忽略的。产生食品安全事故的真正原因,不是标准太低,而是企业对标准的无视和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