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时政 >> 浏览文章
负面消息频发 跨国巨头为何如此傲慢?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11月09日    关注度:     【字体:

 昨天,中国社科院2011年《中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简称蓝皮书)发布,课题组分别调研了中国境内的国企、民企、外企的百强企业共300家。有26家企业得分是0分甚至是负分。这26家企业中,外资企业占了大头,共有19家,其中,阿迪达斯、戴姆勒·克莱斯勒、可口可乐等均“榜上有名”。这些企业社会责任披露十分缺乏,甚至发生了市场责任和社会责任的负面信息。(11月9日《京华时报》)

  最近,在华的跨国企业,都传出了“丑闻”。国际零售业集团沃尔玛在重庆被曝普通冷鲜肉当作“绿色食品”卖。继沃尔玛之后,跨国食品业巨头雀巢集团旗下黑龙江双城雀巢公司日前被曝光克扣奶农,垄断奶源。

  那么,为何一些大的跨国公司在中国屡屡发生社会责任负面信息?据初步分析,大致有以下几个原因:

  首先,跨国公司实行“本土化”,成了见利忘义的企业。以沃尔玛为例,1996年,沃尔玛登陆中国,第一家“山姆会员店”落户深圳,2003年进驻北京。山姆会员店即会员制连锁店。后来这些门店经营不下去了,沃尔玛渐渐放弃了在美国无往不利的会员制,改成了非会员制,走上了“中国本土化”之路。2006年,陈耀昌“空降”到沃尔玛。在沃尔玛实行了换将、裁员、推行低价等一系列铁腕改革,从员工到商品都彻底本土化,经营成本迅速降低,并于2008年首次实现盈利。然而,与利润结伴而来的,还有层出不穷的“门”丑闻。如在重庆的沃尔玛,自从2006年以来,因销售过期和不合格食品、虚假宣传等行为,被工商部门先后处罚了21次,仅从今年年初到现在,就受罚了9次。“本土化”成了“讲人情、讲关系,公开的规则被潜规则所代替,一些最基本的常识被牺牲掉了”。

  更重要的是,沃尔玛不是个案。肯德基的“豆浆门”,味千拉面的“骨汤门”,麦当劳的“蛆虫门”,雀巢奶粉的“菌落门”……五花八门的丑闻,也反映出跨国企业的普遍问题。“本土化”成了“见利忘义”的代名词。

  其次,跨国企业被惯坏了,有恃无恐。跨国企业在中国面对的是全然不同的经营环境——企业门槛低、企业竞争激烈,为追求最高利润,削减成本,占有市场,采取不道德的手段来击跨对手或达到目的。如沃尔玛竟然敢于不成立工会;家乐福12年不给员工加工资等,都没有政府有关部门有效的监督。究其原因,中国对跨国企业怀有一种近乎崇拜的心理,认为其商品质量好、管理严,为其占领中国市场做出了贡献,这种理念导致外资企业更加傲慢。

  第三,由于我国法律体系不健全,监管不严,违法成本很低。如重庆市工商局对沃尔玛开出的处罚,属于最严厉的了,但269万元对于这个行业巨头来说,仅相当于3天的营业收入;15天的关门整顿之后又照常营业,这些手段无法让沃尔玛付出实质性的代价。在国外,一般都罚得倾家荡产。沃尔玛事件若发生在欧美,不用等到第21次累犯,早就被判罚关门了。显然,中国的执法环境给企业提供了“变坏”的土壤。跨国企业在市场经济制度相对完善的西方发达国家发展壮大,能严格遵守所在国的各项规章制度;而中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才初步形成市场经济的框架,各项制度不尽完善,基本处于无序竞争状态,相关的政府部门监管执行不力。正是这样的市场经济环境,其资本追逐利润的本能,让跨国企业毫无社会责任感之言。

  从跨国企业一系列“栽跟头”的事实中,我们应有痛切而长久的思考,这就是,跨国企业也有见利忘义的。我们必须健全我国的法律体系,加强政府部门监管,才能让跨国企业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央视广告招标142亿创18年新高 主持人连说“刺激”
下一篇文章:中国食品安全事故频发 内部举报机制亟待建立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