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时政 >> 浏览文章
官员称中国食品安全制度有效 非法添加将受严惩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27日    关注度:     【字体:

 中新网10月27日电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今日表示,瘦肉精、地沟油违法添加是法律一定要制裁的,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法律对这些行为进行了严格的制裁,这说明中国的食品安全制度有效。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日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并举行新闻发布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了介绍白皮书有关情况。 

  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瘦肉精”和“地沟油”事件,信春鹰说,2009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始实施,旨在法律制度上能够有效地防止不安全的食品进入市场,危害人民生活。 

  她说,在食品安全法当中,对于食品安全的风险检测和评估,食品安全的标准,食品的生产和经营、检验,包括事故的处理,都有详细的规定。特别是非法的食品添加剂,法律是严格禁止的。 

  她强调,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的非法添加规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责任,对于这类行为我们国家刑法也有严格规定。至于“瘦肉精”、“地沟油”事件是法律严格禁止的,瘦肉精、地沟油违法进行添加是法律一定要制裁的。 

  “我们最近看到,政府有关部门依据法律对这些行为进行了严格的制裁,这说明我们的食品安全制度是有效的。”信春鹰说。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我国将督查各地开展食品安全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下一篇文章:食品国标“负提高”大企业绑架行业标准?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