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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保食品安全 省级以下工商、质监回归地方管理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19日    关注度:     【字体:

 10月17日,本报从江苏省和广东省质监内部人士处获悉,全国各地省级以下的工商、质监将不再垂直管理,而划归各省自行管理。

  10月17日,黑龙江省质监局已召开落实48号文的“局务会议”,同日下午,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刘平均视察陕西省质监局时在谈及“关于省级以下质监部门下放管理问题”,刘平均提出一要妥善处理交流干部的安排问题,二要在下划后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考核。

  所谓48号文即国办发(2011)48号文件,该文件明确表示,“将工商、质监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业务上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

  令人奇怪的是,工商系统并未传出相关声音,10月18日,本报记者致电工商部门求证相关消息,未得到明确答复。

  如今,两个系统内部人士议论纷纷,“我们不知道是好是坏”,10月17日下午,广东省某地级市质监局一位公务员这样告诉本报记者。

  工商和质监系统的垂直管理始于1998年底,在近13年后回归到地方治理,此举显然事出有因,据48号文显示,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

  48号文内容表明地方将进一步肩负起食品安全的责任,此前,坊间曾有声音认为地方没有执法监督权,保证食品安全有心无力。

  不过,质监和工商下放地方后如何防止受到地方利益干扰仍有待观察。

  省级以下工商、质监以地方管理为主

  早在1998年11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在批转了《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开始了工商系统省以下垂直管理的模式。当时舆论普遍认为,实施垂直管理,对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这一做法还扩展到国土、药监等部门,被认为能够有效地解决受到地方政府干扰的局面,保证这些重要部门有效履行使命。

  因此,此次突然间将垂直管理改回地方管理让外界感到惊讶,但变化还是即将发生,按照落款时间为10月10日的48号文内容显示,工商、质监省级以下垂直管理改为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

  具体来说,两者业务接受上级工商、质监部门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干部实行双重管

  理、以地方管理为主,其行政编制分别纳入市、县行政编制总额,所属技术机构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由市、县两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

  对此变化,接受本报采访的3位系统内公职人员均感到意外,其中一位公职人员表示,划归到地方,对于发达地区的基层员工最大的好处可能是工资会高一些,其他或许无具体变化,但对于落后地区,则基本收入将甚至难以确保。

  维护食品安全是主因

  对于此次调整,两个部门系统内部议论纷纷,除了担心自身的位置和待遇外,受访的几位业内公职人员均表示能够理解“上级”意图。

  这个意图正是“食品安全”。

  48号文在强调进行这一变化时就指出了这个原因,“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进一步理顺省级以下食品安全监管体制,强化地方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责任。”

  不过,质监和工商职能很多,并非只有监督食品安全一块,为何会采取这一做法来整治食品安全?

  一位知情人士表示,因为地方政府向上面反映,地方负有食品安全监管权,但地方没有执法权,这或是最终促成这一变革的原因。

  更多的工作还可能在后面,按照48号文的要求,质监和工商下放地方后,“省、市、县人民政府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

  但如何建立,建立何种协调机制仍然尚未明确。

  此前,深圳在2009年就已整合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建了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安全监管的部门,也由之前的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品药品五个部门改为卫生、农业、市场监管三个部门。

  不过,眼下最紧要的事情却是,下放地方后,工商、质监如何能在不受地方政府干预下监督食品安生将是一大挑战,这个问题在1998年之前就频繁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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