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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谨防新建农产品市场出现变相垄断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10日    关注度:     【字体:

 ■ 市场观察

  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动辄数亿元的投资、过于豪华的配套,直接推高了农产品商户的经营成本——目前一线城市,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门面租金,每月几乎均在150-250元/平方米左右;外地经纪人的进场成本,则几乎占到农产品交易额的3%-5%。

  10月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并指出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一些大中城市近郊菜地和零售网点不断减少,流通环节和成本增加、“卖难买贵”等问题突出。

  事实如此,就流通环节而言,农产品批发市场的过于集聚,以及因此滋生的零售网点减少,是引发农产品价格高企的因素之一。据农业部数据统计,我国农产品批发市场10年内减少了近20%。与农产品批发市场因集聚而数量减少相比,我国农产品价格持续攀高,其中,大米、小麦、玉米、大豆等主粮10年内涨幅高达100%-150%,而猪肉、鸡蛋、蔬菜的价格更是上涨了2倍以上。

  当然,农产品价格的持续高企,与流动性过剩、农资成本提高、输入型通胀、耕地旱涝等多重因素有关。但不可否认,近10年来因城市化进程加快,原有邻近城市中心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被迁至位置相对偏远的城乡接合部;且原有相对分散的农产品批发市场,被拆并至经过扩容的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而由此产生的农产品一、二、三级分销半径加大、新建农产品市场的建设成本分摊,以及民资为主体的新建市场的趋利性,必然会加大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成本,从而成为持续推高农产品价格的关键因素之一。

  就在上月底,深圳最大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从布吉迁至平湖,在距离深圳主城区稍远的同时,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面积扩容了一倍。与此同时,上海最大的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亦计划从北蔡迁至航头。而北京原有位于大钟寺的最大农产品批发市场,更是早于2003年即已拆除,新发地农产品批发市场取而代之成为首都最大的“菜篮子”。

  可以理解,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推进,大中城市原有农产品批发市场的位置、交通、规模、设施,均有不合时宜之处。而新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在规模的扩容、设施的配置等方面亦大有可取之处。但是,因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动辄数亿元的投资、过于豪华的配套,直接推高了农产品商户的经营成本——目前一线城市,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门面租金,每月几乎均在150-250元/平方米左右;外地经纪人的进场成本,则几乎占到农产品交易额的3%-5%。

  而各地政府在推动新建大型农产品市场的同时,采取一手拆并原有批发市场,一手打击未经审批农产品集市。这甚至成为近年来新建市场投资方与地方政府签订投资协议的捆绑条款之一。

  正因如此,近年来大中城市陆续新建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仅物流环节即比以往增加了1倍以上的成本。根据农业部市场司连续4年的跟踪调查,山东产地0.5元/公斤的大棚黄瓜,运到北京新发地批发市场即涨至1.00-1.30元/公斤,进入社区集贸市场则以将近3元/公斤的价格销售。

  农产品价格的持续高企,流通环节的高成本占关健因素。而流通环节高成本的症结,又往往源自地方政府和新建农产品市场投资方的利益捆绑,过于一刀切地将原有相对分散的农产品市场拆并,并禁止或变相禁止类似北京的周末免费蔬菜直销模式,从而形成新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变相垄断。

  □杨国英(财经评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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