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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出口食品企业需要备案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04日    关注度:     【字体:

 广佛都市网讯 佛山日报 记者赵岚通讯员孔绍奇报道:从1日开始,所有出口食品企业均需备案,并同时建立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昨日,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发布出口预警,提醒有关企业勿违规操作。

  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将于10月1日起正式施行。与旧规定相比,新规定在管理理念和内容上作了一些明显的调整,更加适应了现阶段出口食品的现状要求。为避免因不了解新规对出口造成影响,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相关企业对照新规定做好相关准备。

  据南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新规定要求企业必须办理《生产许可证》,才能获得注册。规定简化了备案工作程序,引入了企业自我声明和第三方认证采信的理念,在备案注册程序中合理吸纳第三方认证结果,实现了认证注册的协调统一。新规定还要求出口食品企业必须建立以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为中心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

  另外,新规定加重了对违反注册规定企业的处罚,对于出口期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注册期间不能持续符合我国和进口国相关食品卫生法律法规要求,以及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备案资格的等三种情况的企业,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出口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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