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时政 >> 浏览文章
评论,中国酒企争傍“国”字折射自信缺失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9月28日    关注度:     【字体:

 近日,国内某酒企业在京召开“汾酒——共和国第一国宴用酒62周年”纪念大会,再次掀起国酒名号之争。笔者既不喝茅台也不喝汾酒,但还是想说几句“酒话”。 

  自古国人善酿善饮,积淀了源远流长的“酒文化”。然而,把酒和“国”字硬拉扯在一起,却是改革开放后市场经济背景下才有的时髦事。 

  国窖酒、国藏酒、国饮酒、国宴酒、国公酒、国秘酒、国台酒、中国酒宗等不一而足。似乎一旦拥有“国”字招牌,便犹如黄袍加身,高贵无比,身价陡增。 

  这阵势颇像抢坐椅子游戏:数人围着几把椅子转圈跑,能率先抢坐到椅子者为胜。人多椅子就那么几把,谁一屁股抢到谁运气好,而没抢到的也多不服气,硬要挂半边屁股在椅子上,以示椅子也有他的份。譬如,眼瞧着“国酒”名号早已名花有主,就来个“第一国宴用酒”、“最早国酒”、“国酒之源”等诸如此类。 

  酒企业无不声称自己是中国酒文化的杰出代表,都肩负着弘扬中国酒文化的神圣使命。而谁都明白,“国”字对一些企业而言不外乎是企业文化营销中最有蛊惑力的面具,意在借此提升品牌形象,最终帮助企业在市场上攻城掠池,抢占地盘,收囊银子。 

  如今自封“国”字号的酒虽多,但消费者大多不太买账,都心知肚明多数名不副实,权当企业市场营销手段,自言自语罢了。啥产品能配“国”字,至今也没个明确的法律依据,顶多是规定工商注册要严加限制,所以百姓也不必较真。而酒企业也大可不必刻意自我标榜,消费者和市场自然是杆秤,即便刨根寻祖,挖掘伟人先贤和自己的产品某种关联的故事,也难走出这个铁律。 

  中国酿酒源远流长,品种繁多,名酒荟萃,当今全国成千上万白酒企业,许多都传承着中国古老的酿造工艺,多数都能酿造出优质的酒品。知名酒企业更是哪家没有深厚底蕴和令人骄傲的家史?! 

  宽容点看,作为中国的企业,谁都可享用“国”字,就像我等一介平民不是也无可争议的享有“国人”的名号吗。国家级重大礼仪上用过的东西很多,在渗透中华五千年酒香的文明史中,值得赞赏肯定的传统、典故和遗存也远不是十样百样,这些东西以及与这些东西关联的东西都非要弄个“国”字招牌,岂不就像“国人”一样满大街都是。 

  企业傍“国”字都是在企望借一强势外力来使自己形象瞬间提升,从此有依有靠,令人刮目相看。我以为,某些企业傍“国”心态的本质是不自信,抑或还是取巧。很少听说国外知名企业刻意傍国以壮声势的,但这丝毫不影响他们走出国门、影响世界。我更愿意把这一现象理解为一种自信和成熟。 

  一个产品是不是代表了国家同类产品的最高水平,有无“国”字符号我看并不是关键,光荣家史也只代表过去。企业的公众形象、产品的市场地位不取决于自封个啥号,而关键在于恒久的高品质,在于市场号召力和影响力。说白了,谁在心里封你这个“国”字,谁又在心里认你这个“国”字,唯有海内外广大的消费者! 

  诉说“光荣家史”无可厚非,每一家中国合法酒企的历史和传统都应该得到人们的尊重和认可,正是这些历史悠久的“家史”,把中国酒文化彰显得如此内涵厚重,深邃迷人。但酒企业大可不必把大量精力和心思用在挖掘所谓“家史”。欲借史料吸引眼球争夺“国”字名号,于企业谋求品牌长久生命力实无过多裨益。中国酒企业该做的事还很多,着力点当在齐心协力共同做大做好中国的酒产业,不断续写新的辉煌,让我的玫瑰愈加瑰丽,你的牡丹更是娇艳,他的茉莉越发优雅。把中华酒产业的百花园培植得瑰丽多姿、香飘四海! 

  中国酒业更需当下的努力!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三个和尚没水喝 13个监管部门管不住地沟油
下一篇文章:谁来保证食品添加剂的安全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