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害怕地沟油 自携食油禁登机
民航局:食用油少于100毫升也禁带
近期有不少去外地的旅客,因担心在外吃到地沟油,便想自带食用油乘坐飞机,然而这是不被允许的。记者从首都机场了解到,食用油即使少于100毫升也禁止携带登机,此为民航局规定,并非近期出台的新规。民航局相关人士昨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民航局规定中提到的“100毫升以下的液体”基本上特指化妆品,而不是其他液体。同时提醒旅客,“十一”将近,各机场安检都十分严格,因此建议旅客减少随身携带的物品,最好全部托运。
据介绍,2008年3月14日,民航局发布《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禁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乘坐国内航班的公告》,措施包括旅客可携带少量旅行自用的化妆品登机,但每种化妆品限带一件,其容器容积不得超过100毫升,并应置于独立袋内,接受开瓶检查。此外,还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包括氢气、氧气、丁烷等瓶装压缩气体、液化气体;黄磷、白磷、硝化纤维(含胶片)、油纸及其制品等自燃物品;金属钾、钠、锂、碳化钙(电石)、镁铝粉等遇水燃烧物品;汽油、煤油、柴油、苯、乙醇(酒精)、油漆、稀料、松香油等易燃物;过氧化钠、过氧化钾、过氧化铅、过醋酸等各种无机、有机氧化剂。
记者注意到,民航局规定中并未直接说明食用油是否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昨天,民航局相关人士明确表示,规定中所说的可以携带的物品基本上特指100毫升以下的化妆品,还有糖尿病患者或其他患者必需携带的液态药品,因此食用油即使低于100毫升也肯定不能携带上飞机。一旦食用油在飞机上泄漏,同样容易引发飞机安全事故。(记者 吴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