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20日发布公告,将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诉诸世贸组织(WTO)争端解决机制。
美国方面公告声称,美方认为中国对美国产白羽肉鸡采取的“双反”措施不符世贸组织相关协定,并对美国30万个农业岗位造成威胁。按照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预计中美双方随后将就此案展开为期60天的双边磋商。
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昨天就此发表谈话表示,中方收到了美方的磋商请求。中方认为,中国对原产于美国的白羽肉鸡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是依法采取的,符合世贸规则。中方将仔细研究美方提起的磋商请求,并根据世贸组织争端解决程序进行妥善处理。
本次被调查产品为美国产活体白羽肉鸡屠宰加工后的肉鸡产品,包括整鸡、整鸡的分割部位、肉鸡的副产品。2009年9月,中国商务部对美国产白羽肉鸡发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这也是中国对美发起的首例“双反”调查。
2010年9月,中国商务部先后认定美国产白羽肉鸡存在补贴和倾销行为,令中国国内相关产业受到实质损害,故终裁对美国产白羽肉鸡征收4%至30.3%的反补贴税与50.3%至105.4%的反倾销税,期限均为5年。
据统计,中国2008年进口美国产白羽肉鸡产品58.43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12.34%;2009年上半年进口30.56万吨,较上年同期增长6.54%。
2009年上半年,中国自美国进口的白羽肉鸡产品占中国该类产品总进口数量的89.24%,中国自美国进口的该类产品占中国市场份额达10.96%。长期以来,美国政府对白羽肉鸡产品饲料作物玉米、大豆提供的大量可诉性补贴,使美国白羽肉鸡产品在我国市场上获取了不正当的竞争优势,对我国白羽肉鸡产业造成了损害。
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的20日公告称,“双反”措施实行后,美国对华白羽肉鸡出口量下降90%。
按照世贸程序,如果争端一方在10天内对磋商置之不理或争端双方在60天内磋商无果,接下来起诉方有权要求世贸组织成立专家组,对争端案件进行调查,以帮助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作出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