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时政 >> 浏览文章
庆祝酒会变“毒宴” 餐饮安全为何如此脆弱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9月02日    关注度:     【字体:

 今年入夏以来,全国各地食物中毒事件频发。仅8月份,江西省就发生3起规模较大的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造成数百人入院治疗。

  民以食为天,但餐饮安全却不怎么让百姓放心。餐饮安全为何如此脆弱?百姓该如何防范?

  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频发

  江西宜春市的梁女士为了庆祝小孩考上大学,8月28日在宜春市档次较高的酒店——新东方酒店宴请亲朋好友。8月29日清晨开始,梁女士的多名亲戚朋友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纷纷前往医院就诊。

  据宜春市政府通报,8月28日中午,宜春市新东方酒店承办5起酒宴,共57桌。从29日清晨1时开始,陆续有上述在新东方酒店就餐人员出现腹痛、腹泻等症状。截至30日下午,共有49人先后到宜春市人民医院和宜春市中医院就诊。

  而仅仅在几天前,江西会昌县也发生了一起因参加酒宴引发的食物中毒事件,共有48人入院接受治疗。8月24日,会昌县庄口镇大排村村民肖某在镇上的天和酒店办升学宴庆祝小孩升学,不料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破坏了大家的好心情。

  8月11日,江西省瑞昌市举办龙虾节,开设了“万人龙虾宴”,当地约4000人参加了品尝龙虾美食活动。200多人因为食用龙虾出现腹泻或呕吐现象,部分食用者还出现发热、寒颤等症状,“龙虾节”成了“龙虾劫”。

  短短一个月时间,仅江西省就发生3起规模较大的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食物中毒的不仅有小餐馆,也有大酒店,甚至还发生在政府举办的活动中,让原本因使用地沟油、不洁餐具声名受损的餐饮行业蒙上更深的阴影。

  餐饮安全问题出在哪

  据宜春卫生部门检测,宜春市新东方酒店食物中毒事件已排除霍乱,也未检出沙门氏菌、金葡萄等致病菌。根据医院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判定此事件是一起食源性食物疾患。经过调查,会昌县庄口镇天和酒店发生的食物中毒的原因,当地卫生部门断定是食物受到污染。

  针对瑞昌市龙虾节引发的200多人出现呕吐和腹泻,活动主办方之一、鄱阳湖龙虾协会会长张忠敏认为是由于天气因素,以及食用方法不当。当地卫生部门分析后认为是患者食用了过量的龙虾等食物,引起大肠杆菌超标,导致急性肠胃炎等病症。

  南昌市食品化妆品监督所副所长徐艳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无论是我国,还是发达国家,食物中毒七成以上是食源性疾患,主要是因为摄入的食物受到致病的微生物污染。食物上有农药残留,以及放在冰箱里的生熟食物交叉感染,都可能导致食物中毒。此外,食用了含瘦肉精的猪肉、发芽的土豆、没煮熟的四季豆等也会导致食物中毒。

  徐艳刚说,餐饮业食品采购、储存和加工环节中,任何一个环节没处理好都可能出问题。一些小餐馆贪图便宜,购买腐败、变质的食物,食物储存过程中的生熟交叉感染,烹饪过程中食物没煮熟、煮透等都可能引起食物中毒。此外,使用不洁炊具、餐具,以及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个人卫生习惯等也可能导致食物被污染。

  市民该如何防范和应对

  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科副主任张慧俐说,夏季是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高发期,因为夏季温度高、空气湿度大,致使食物内细菌繁殖速度快,极易产生食物变质现象。

  张慧俐说,食用了被污染的食物,并出现腹痛、腹泻或呕吐等消化道症状就有可能是食物中毒。严重的食物中毒,还会出现发热、脱水,甚至休克等症状。她认为,严重的食物中毒患者必须立即到医院救治,而较轻微的食物中毒患者,不要立即服用止泻药,要让有害物排出体外。

  徐艳刚说,食物中毒频发敲响了食品安全的警钟,无论是餐饮业经营者,还是广大群众,都应该加强食品安全意识。

  首先,一定要购买新鲜的食品,但新鲜并不表示无害。采购蔬菜类食品,还要防范农药残留,最好买稍微带点虫眼的蔬菜。而买猪肉,也要当心瘦肉精,颜色偏红、瘦肉很多,肥肉很薄的猪肉,购买时就要十分谨慎。其次,食物烹饪过程中,一定要煮熟、煮透,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95%以上的细菌都可以通过高温杀死。再次,不要轻信冰箱,冰箱不是保险箱。冰箱只能降低细菌繁殖速度,并不能杀死细菌。存放在冰箱的食物一定要生熟分开,加盖一层保鲜膜。此外,要注意炊具、餐具,以及餐饮从业人员的个人卫生。

  徐艳刚说,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件,要第一时间把患者送到医院治疗,并向当地的食药监督部门报告。同时,要控制好现场,因为,现场保护得越好就越容易找到食物中毒的原因。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食品药品监管局在京召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座谈会
下一篇文章:烧烤食品乱“烧烤”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