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点摊、夜宵摊,豆腐作坊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其食品卫生和安全“隐患”备受关注。8月25日,湖南省卫生厅邀请了21名质监、工商、食药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监管部门和长沙市食品小作坊、摊贩生产经营代表,在长沙举行《湖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
食品安全是当下人们关注度比较高的一个话题,这一举措,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的题中之义,这对湖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具有重大意义。然而,湖南省这次监管的对象是小作坊主、摊贩等传统意义上的“小老百姓”,他们中的很大一部分是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下岗再就业职工,属于通常意义上的“弱势群体”。对象的特殊性,使得监管充满复杂,不是增加几处规定就可以包揽天下。
湖南对此次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召开了专门的听证会。这次整治的一个重点就是要改变以往只有城管监管的尴尬局面,这是因为城管有城市管理的权限,但是没有食品检测的能力和监管的权限。因此,这次的听证会召集了质监、工商、食药监、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多个部门参与。不难预见,湖南省未来的小作坊、摊贩的监管法案在具体的监管规定上,这些部门必将各显神通。这个一方面可以说是统一步调,统筹规划,科学执法,但是另一方面也为多部门监管小作坊、摊贩提供了法理上支持。“违法生产加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000元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在1000元以上的,处货值金额3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征求意见稿)”。那么是不是今天卫生部门的可以过来罚一千,明天环保部门的又过来罚两千,后天城管又过来收摊子呢?它们可都是“依法”执法啊。小作坊、摊贩覆盖全省大街小巷,如果只注意了对它们的“立法”监管,而忽视了对执法者本身的监管,谁又能保证那些“山高皇帝远”的执法者们会做出什么事?
目前,该项立法尚处在征集意见阶段。实际上,从论坛上有关这一事件的帖子看,网友们的担忧是比较集中的。首先,监管不要影响市场的繁荣。湖南有食品生产加工作坊已超过45000多家,食品摊贩约7万余家,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共34万余人。这是一个庞大的数据。在长沙,夜宵已经成为长沙的独特风景,确保市场的繁荣,既是民生问题,也是长沙城市的发展问题;其次,监管不要影响消费者的方便和实惠。方便而又经济实惠是很多人对长沙夜宵市场的感觉,这次的“集中”式管理是否会影响消费者的方便,各种管理费用的“空降”是否会影响消费者的“经济实惠”?这是立法者必须要掂量的一个问题。第三,监督的管理费用要让被监管者承担得起。从登记到身体检查,再到申请经营地点,最后领取卫生许可证恐怕没有一项不要钱的,一个烧烤摊子到底赚得多少钱呢?这些都是我们在立法过程中必须要考虑的基本前提。
不知道大家注意到没有,这次的“征求意见稿”只有监管的内容,却没有服务的内容,至少没有很明显地彰显服务的部分。随着现代政治的发展,服务性政府已经成为一种共识。在这里,这种服务,应该不仅仅是对消费者的安全保障的服务,同样也是对经营者更好经营的服务。期待在正式的法案中对这种服务有所体现。如果说“服务”可能还有些超越,那么文明的、长期的有效执法则是必须强调的。在我国以往对小摊小贩的管理中,留个人们的印象更多的是一种各类定期的专项的“整治”,各地城管的粗暴、不文明执法成为关键词。湖南省的“立法”举措,应该说是试图建立一种稳定的长效监管机制,这就决定了这一制度的推行,不能建立在短期的专项整治之上,如果这次的监督依旧只能是城管“打头阵”的不文明执法,那么,这个“立法”就丧失了意义,并且还会坏了“法治”的名声。
对小作坊、摊贩的监管进行“立法”,体现了湖南省为推进“法治湖南”建设,为建立、完善食品安全监督长效机制的努力。但是,如果忽略一些问题的存在,那么,一方面执行者很难真正将这一政策施行,另一方面无论小作坊主、摊贩,还是普通消费者都会对这一政策不满,进而建立食品安全监督的长效机制也就徒有虚名。食品安全的立法监管不能忽视民生诉求,否则,一切都毫无意义。
[作者:王乐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