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孟庆普□
瘦肉精“接力”幕后有推手
因涉及一起波及湖南、福建、浙江3省的新型瘦肉精生产、销售案,浙江大学一名邹姓教授日前被警方刑拘。7月26日,记者致电浙江大学新闻办等部门求证,工作人员以“请以警方结论为依据”或“学校正放假,不清楚具体情况”为由婉拒采访。记者查询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网站获悉,在该学院教授中只有一位姓邹,研究领域为生物饲料添加剂。记者随后多次致电该教授个人网页上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
公开资料显示,该邹姓教授为浙江大学动物科学学院博导,除任浙大饲料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外,还有浙江畜牧兽医学会会员、中国畜牧兽医学会动物营养学分会会员等职务。其目前已完成课题超过20项,主持或参与的“制霉菌素用作畜禽饲料添加剂研究”、“高效转化、优质改良、资源开发型全价饲料研制与产业化”等成果,曾获浙江省科技进步奖三等奖、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等。
“由于警方目前没有最后的结论,媒体更多的还只是猜测。”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越来越多的科技工作者或科研成果卷入食品安全事件,确是近年我国食品安全面临的新课题。以瘦肉精为例,盐酸克伦特罗是科研人员最早从国外引进的,禁了盐酸克伦特罗,科研人员又引来莱克多巴胺;禁了莱克多巴胺,又冒出苯乙醇胺A。禁了苯乙醇胺A,瘦肉精还会不会弄出别的变种?没有人知道。
“在目前农业部禁用的瘦肉精目录里,同类药品有十几种之多,不少都经过科研——推广使用——检测发现——禁用的过程。”上述专家表示,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的药理基本一致,用同类药物一般都能提高猪的瘦肉率,而诱发人高血压、心脏病的副作用也类似。这些药物都是简单的化合物,一旦国外有类似研究,证明它们使用效果很好,国内很容易就合成出来,形成更新型瘦肉精。“甚至有些学者把莱克多巴胺的分子式变一下,以逃过检测;还有一些学者研究出所谓的‘掩蔽剂’,其可与检测试剂发生反应,让政府检测不出来等。如此高科技造成的后果是,让含有瘦肉精的猪肉堂而皇之地进入市场。”
“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属于兴奋剂,运动员对此深有感触。”另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说,近年来,尽管官方对市面上猪肉及其制品的瘦肉精检出率很低,但仍有不少知名运动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因其“落马”。为此,很多运动队(包括一些来华参赛的运动队)出台规定,禁止运动员在比赛期间私自外出就餐,特别是禁止食用非指定的肉制品。
被扭曲的科研危及社会
岳阳瘦肉精事件因为浙大教授的涉入备受社会关注。在网络论坛上,不少人发出疑问:就像它的“前辈”盐酸克伦特罗一样,苯乙醇胺A是否又是一个科研成果?是否有科研人员为此发表过论文甚至获奖?
记者采访发现,将食品安全事件与科技工作者或科研成果联系在一起,最早的案例当属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当时,人们在追寻三聚氰胺源头时发现,三聚氰胺俗称蛋白精,竟然是一项“科技成果”。有专家分析,蛋白精的发明,是业内人士对法定蛋白质检测方法进行的有针对性的研发:利用测试方法的缺陷,既减少蛋白原料的实际用量,节约成本,又达到法定的检验合格标准。
今年年初发生的双汇瘦肉精事件,将上述两者模模糊糊的联系清晰化。盐酸克伦特罗是一种治疗哮喘的药物。公开资料显示,上个世纪80年代,美国一家公司将其混入猪饲料进行饲养实验,意外发现它能促进猪的生长速度、提高瘦肉率,同时使肉色鲜红,卖相更好。上个世纪80年代末,中国农科院专家将美国饲料杂志的相关论文翻译过来,这是国内科技界首次接触瘦肉精。因为能“促进生长、提高瘦肉率、卖相好”,瘦肉精对当时生产力落后的中国养猪业诱惑很大,因而随即在国内引发一股科研热潮。记者查阅相关文献发现,这些研究的着力点均放在测定药物效率方面,而忽视了对人体带来的副作用。
也许不仅仅是忽视。浙江大学一位当初大力推动瘦肉精研究并发表过多篇论文的教授曾向媒体回忆,当年其实也发现了瘦肉精的副作用,但因为不宜和行政部门唱反调,所以在论文中没有提及。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当上个世纪80年代末欧共体和美国相继禁用盐酸克伦特罗时,国内科研人员仍在如火如荼地研究。一直到1997年,农业部明确不允许在饲料中添加盐酸克伦特罗后,学界的研究才逐渐偃旗息鼓。
1997年后,监管部门开始抽检盐酸克伦特罗。但是,另一种号称“代谢更快、残留更少”的莱克多巴胺却如一股潜流正在涌动。与盐酸克伦特罗同属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的莱克多巴胺,在中国的发展路径与其“前辈”盐酸克伦特罗一样:1987年美国公司研制成功,并经过饲养实验;中国科研界闻风而动,迅速投入研究并合成化学品;随后监管部门于2002年将其列为禁药。由于美国食品药品监管局(FDA)批准莱克多巴胺在美可限量使用,所以国内科技界、相关企业或存有“可能解禁”的侥幸心态,一直不愿舍弃,偷偷地研发使用——这也被认为是莱克多巴胺2002年被禁用近10年后,双汇仍然“中招”的原因之一。
此次湖南岳阳瘦肉精事件的主角苯乙醇胺A,被媒体广泛报道为“新型瘦肉精”。记者多方求证发现,苯乙醇胺A最早在国内猪肉中被检出是在去年9月,检出地点是四川广安。当时,一位基层兽医在对猪场例行检测时,发现阳性样本,但却未检出盐酸克伦特罗和莱克多巴胺。敏锐的他随后将样本送至省级检验机构,结果检出新型添加物——苯乙醇胺A。据报道,这一结果层层上报后,最终促成农业部于2010年12月27日发布第1519号公告,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水中使用苯乙醇胺A等物质。该公告共列出9种禁药,全部为肾上腺素受体激动剂类药物。
双汇瘦肉精事件后,农业部门的一位专家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曾坦陈,以监管执法力量之薄弱,现有检测已是沉重负担,而面对层出不穷的瘦肉精研发“新成果”、“新变种”,监管部门确实力不从心,只能被动应对。
新技术管理滞后埋下隐患
科技是一把双刃剑。没有科技的发展和科研工作者的努力,就没有现代农业、现代种植、养殖业和现代食品工业。但随之带来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除了蛋白精、瘦肉精,食品及饲料中还有多少未被人知的添加成分或配方及工艺改变?是谁发明、批准的这些添加或改变?它们的安全性能经得起时间的检验吗?
早在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发生后,中科院海洋所高级工程师邢军武、北京大学校长助理马大龙等学者就指出,许多食品安全事件的处理,没有从技术发明层面和创新源头寻找根源,更没有从制度层面消除疏漏。技术专家被有意无意地忽略和掩盖了。应认真反思并改革我国相关科研制度。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审评委员会食品产品分委员会主任委员、广东省疾控中心主任张永慧认为,科研机构或学者是食品研发和质量保障的关键环节,对公众的食品安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新技术研发和传播的第一环节,科技工作者应遵守应有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不能为利益驱动而丧失基本的科学态度和社会责任。
鉴于研发是产业技术的源头,专家建议,政府应尽快组织力量,对现有食品产业特别是种植、养殖环节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包括防病、饲料、添加剂、包装等项目进行安全性审核,清理并立即废止可能产生有害物质或危及食品安全的技术方案。
同时,逐步建立食品安全新技术的源头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食品安全科研上下游的连续性必须在制度上得到足够重视。比如在水产养殖领域,一些保证成活率和提高产量的新技术,已成为危害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重大隐患。技术发明人、引进人、推广人必须确保其技术是健康安全的。如果发现所推广的技术含有危害公众健康的隐患,尤其是故意隐瞒副作用的,应对其追究法律和经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