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开审必胜客“金属屑”饮料门一案。此案中,消费者陈先生一家5口曾前往必胜客餐厅就餐,他们点单的4杯饮料中漂浮着带有棱角的金属小碎屑。发现时,包括陈先生的儿子在内,有4人均已饮用。
原告称,该店员工在制作冰沙时操作失误,将一枚调羹与冰块一起放在打冰机中打碎,且未按流程销毁,直接将该污染饮料提供给原告及家人食用。陈先生一家5人将上海必胜客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必胜客公开道歉,并赔偿陈先生儿子的医疗及精神抚慰金共3万余元,其余家人医疗费、精神抚慰金等6万余元。
昨天,法院当庭宣判必胜客赔偿原告4300余元。
顾客:
冰沙中漂浮金属碎屑
2010年8月1日中午,陈先生及家人到上海市龙茗路的一家必胜客餐厅就餐,其间点了3杯“香芒冰情”和1杯“红黑双莓”冰沙类饮料。陈先生描述,饮料中均漂浮着大量带有棱角的金属小碎屑。“在发现时,陈先生的儿子乐乐(化名)已饮用了大半杯‘香芒冰情’。”
陈先生说,他们与该店进行了多次交涉,并在消费者协会、警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等机构的督促下,该店确认造成上述情况为该店员工在制作冰沙时操作失误,将一枚调羹与冰块一起放在打冰机内打碎,又未按流程销毁,直接将该污染的饮料提供给客人食用。
据了解,乐乐曾于2010年8月2日至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就诊,经X光检测,其腹部L3右侧横突旁小片状高密度影,考虑“异物可能”。医生建议密切随访。同年8月25日,乐乐因腹部不适再次至儿科医院就诊,经粪便检测,有隐血,经体内微量元素检测,铁含量下降。
必胜客:
代理律师当庭道歉
陈先生称,必胜客愿意赔偿原告及家人合计金额1000元的就餐券,但陈先生认为必胜客缺乏诚意,交涉协商无果。
庭审时,原告方提供了一段录音资料。录音内容显示,经陈先生向闵行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必胜客的员工将金属汤勺掉入打冰机,造成饮料内有金属碎屑,而事发后,必胜客曾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隐瞒了相关事实。直到2个月后,才将“汤勺”交到管理部门,因此无法证明就是事发时的那把汤勺。因此,闵行区食药监已对必胜客予以行政处罚。
对这一录音资料,必胜客的代理律师认为,对录音的真实性无法确认,并对合法性表示质疑。
该律师称,金属勺不慎掉入打冰机,员工倒掉一部分冰块重新制作,在清洗过程中未清洗干净所致。该律师当庭表示了歉意。
法院:
赔偿包括精神损害金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必胜客需为此承担4300余元的赔偿,这其中包括了2000元的精神损害金。
必胜客方面表示,对陈先生一行造成的不愉快用餐经历深表歉意。其尊重人民法院基于客观事实的公正判决。此案中虽没有证据证明顾客受到伤害,但必胜客真诚接受政府监管部门的整改建议和处罚。因此,必胜客恳请社会各界给予宽容和理解,承诺履行应负的责任,承诺努力完善餐厅操作流程及员工培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