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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铁西新区现产销病死猪肉窝点 4人被刑拘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12月30日    关注度:     【字体:
 沈阳警方在铁西新区新民屯成功捣毁一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病死猪肉窝点。目前,4名犯罪嫌疑人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被刑事拘留。这是近年来,沈阳首次以此罪名刑拘犯罪嫌疑人。

  在工作中,沈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获得一条重要线索:“有一伙人生产销售病死猪肉”。

  警方对此高度重视,组成专案组,从病死猪肉流通环节入手,进行缜密侦查。经过大量工作,专案组成功查明隐匿在铁西新区新民屯镇一废弃民房内的制假窝点。专案组与有关部门密切合作,一举将此制假窝点成功捣毁。

  经查,得知该房主是该村的村民曹某某。警方迅速将45岁的曹某某作为重点缉捕对象,在对其家属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后,曹某某于11月3日主动投案自首。经审讯,曹某某对其购进病死猪进行加工出卖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并交代了以其为首的产销病死猪团伙其他成员王某某、曹某、王某。

  11月9日,专案组经周密部署,在新民屯镇将42岁的王某某、50岁的曹某、 28岁的王某抓获。 3人对其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查,以曹某某为首的病死猪产销团伙具体分工为:王某某、曹某负责提供病死的猪;曹某某本人负责对病死猪的其他渠道的收购、加工及联系卖家销售;王某某主要负责对曹某某运来的病死猪加工、分割。目前, 4名犯罪嫌疑人因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食品罪被刑事拘留。

  贩卖病死猪肉本身也是犯罪。根据法律规定,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足以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的,应以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处罚,量刑在3年以下。若销售的病死猪肉产生了特别严重的后果,量刑可以在7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沈阳警方从今年11月下旬至2011年3月期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是:侵犯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和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截至日前,沈阳市公安机关捣毁了一批窝点,缴获各类伪劣商品数量达11万件。主任记者王志东报道

(辽沈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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