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浪费,自助餐馆大多在餐桌上摆放了“剩余食物太多要罚款”的提示牌,但就餐者大多不以为然。日前,山东荣成市民于先生因浪费过多,被一自助火锅店罚了30元。于先生就此向荣成市消费者协会投诉。
当天中午,于先生和两个朋友到荣成市区某自助火锅店吃饭。结账时,服务员指了指墙上的告示说:“您剩下的食物超过餐厅所规定的500克,按规定罚款30元。”于先生对此不能接受,双方发生了激烈争执。于先生便打电话向荣成市消协投诉。
消协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后,于先生称,自己并不是故意浪费的,而且店家没有罚款权。火锅店负责人王女士承认收取了于先生30元罚款,并解释说为监督就餐者不要无端浪费,他们出台了罚款规定,并在店内设了警示牌。于先生和朋友来就餐时看到了警示牌,在就餐过程中服务员也几次提醒他们不要浪费。可于先生和朋友不听劝阻,共取了十几盘牛羊肉和海鲜,明显超过3人的食量,就餐完毕,餐桌上依然有好几盘牛羊肉和海鲜没怎么动。因此,她觉得收取于先生30元罚款是合理的。
对此,荣成市消协工作人员认为,罚款是行政处罚中的一种,自助餐店不是行政机关,对顾客罚款没有法律依据。但是,对于于先生等人的浪费行为,自助餐店有权利主张赔偿。这是因为消费者在自助餐店就餐,与经营者形成的是合同关系,对自助的正常理解就是个人食用再多也不能阻止,而随意浪费食品的行为,则明显违反了约定,应予以赔偿。
最终,经消协工作人员调解,王女士没有过多计较自己的损失,如数退还给于先生30元钱,于先生及朋友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不对,表示以后吃自助餐不会再浪费了。(刘新刚 王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