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馒头店办证 该谁管尽快确定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0年07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想开个馒头店,却遇到了因无部门受理而无法办理相关证照的尴尬。昨日,本报以《犯难想开馒头店证照没处办;尴尬无部门受理无法规可依》为题,对此问题进行了详细报道,引起了有关领导及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昨日下午,在看完后,兰州市副市长、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俞敬东告诉西部商报记者:“我将尽快安排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对此事进行协调,该谁管的,尽快确定!”

    最新进展

    俞敬东要求尽快协调 落实监管部门

    证办不了,卫生安全是否得到监管?老百姓如何敢购买这些“无证”馒头店的产品?针对如何办证,如何监管的问题,昨日下午,本报记者采访了兰州市政府副市长、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副主任俞敬东。在仔细阅读本报报道后,俞敬东明确告知记者:“我将尽快安排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对此事进行协调,该谁管的,尽快确定!”

    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局长、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滕耀文在接受西部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确实是个监管盲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颁布后,将经营者的前置手续细分为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因此‘卫生许可证’的概念已经没有了。但目前无法办证的主要原因是很多小作坊式的馒头店由于达不到相关标准(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所以不能办理有关证件,但由于居民生活的需要,这些馒头店是客观存在的。作为食品药品安全的监管部门,我们有责任将馒头店的监管部门明确。接下来,我们将尽快召集兰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会商,并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出意见,待市上同意批准后,‘馒头店’等小作坊的办证监管将进行具体挂靠。”

    记者调查

    无卫生许可证 市民吃着馒头不放心

    “我买馒头,基本上都到这一家挂着三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馒头店来买,其他的几家买的少……”昨日,西部商报记者在兰州市城关区鼓楼巷内的几家馒头、小酥饼、葱花饼销售店采访时了解到,除了其中一两家开办时间较长的馒头店有三证外,其他部分销售店有的只有一个证,有的有两个证,就是没有卫生许可证。“我们是想办证后合法经营,但到了相关部门后具体该由哪一个部门来监管,省上、市上还都没有明确规定。”其中一家经营户告诉记者:“我们这几家基本上都是这样,只能先经营着,等候具体监管部门落实。”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以往办了卫生许可证的馒头店,去年年审时被告知“先在有效期内使用,具体事情等以后监管部门确定后,再办理相关证件。”

    西部商报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依据兰州市正式出台的《蒸烤炸类面食制品店卫生要求》:加工场所建筑结构必须坚固,不得采用简易用房。地面、墙壁、天花板应平整、无裂缝,采用无毒、无异味、耐腐蚀、不透水材料涂覆或装修;保持良好通风,产生大量蒸汽的场所内应设置机械通风。加工区应与销售区分开。设有防尘、防鼠、采光、照明、通风、防潮以及洗涤设施,设备摆放合理,减少交叉污染。凡接触面食制品的设备、工具,应用无毒、无味、抗腐蚀、不易发霉的材料制造。但记者在实际踏访过程中却发现,真正符合卫生要求条件的,也只有办理了相关证照的少数馒头店。

    他山之石

    截至2009年底,宁夏全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已超过2400多家,此外还有数以万计的食品摊贩。《宁夏回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0年3月1日起开始施行。

    该《办法》明确了以下一些部门所负相应职责:

    ——卫生行政部门负责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承担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的制定、食品安全信息公布以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查处;

    ——质量监督部门负责食品小作坊准许生产证的核发以及商场、超市和集贸市场以外的食品小作坊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食品小作坊工商营业执照的核发以及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内的食品小作坊和餐饮类以外的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类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宣传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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