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针对宜宾市翠屏区政府5月12日发到尹家的《宜宾市翠屏区政府撤销〈关于复查私改房屋结论的通知〉有关内容的通知》,五粮液明代酒窖纠纷的当事人尹孝功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尹家并不认可这份政府文件,并对这份文件的合法性提出质疑。尹孝功指出,他们正在准备材料要对翠屏区政府提起行政诉讼。
随后,《证券日报》记者就此事先后致电五粮液董秘彭智辅、宜宾市委宣传部和宜宾市委宣传部外宣科,但电话均处于无人接听状态。
尹孝功向记者介绍,针对5月12日翠屏区发的政府文件,她的律师朋友告诉她,尹家可以诉诸行政诉讼或者申请行政复议;尹孝功称她更倾向于行政诉讼,并且正在做行政诉讼的准备。
专家认为
5.12文件程序上存瑕疵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黄震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宜宾市翠屏区政府出的这个文件的合法性正在遭受质疑,因为地方政府文件第一不能违宪,第二不能违法。黄震认为,像454号文件这样的文件涉及了公众利益也涉及到五粮液的核心竞争力,要撤销还是有很多基础工作要做的,比如是否可以举行一个听证会来再决定这个文件是否合法。“现在没有经过任何程序,就宣告454号文件是错误的签注,这个我觉得程序上存在一些瑕疵。”
在五粮液酒窖纷争这件事上,针对翠屏区政府5月12日发的文件,黄震说,他最关心的是“私人财产是否能够受到法律保护的事情”。
“宪法规定保护公民的合法财产,而上述该案是有关于财产权之争,公民的合法财产权是否能得到保护我很关注,而宪法能否落实到我们的具体的生活中间,该案属于典型的案例。”
黄震指出,“我们国家这些年来一直在强调国有资产要得到保护,同样,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也要得到保护。不能因为,保护国有资产就侵凌公民的私有财产,如果我们可以确认尹孝功家的财产过去一直应为私有财产,那我们现在宪法也确认要保护私有财产,在这个具体案例中间,政府的插手是应该谨慎的。”
“这一次翠屏区政府下这样一个文件,我觉得确实是一个很不好的信号,第一,是对于公民合法财产的保护已经写进了我国宪法中,翠屏区政府是否具有尊重宪法,执行宪法这种意愿确实是考验我们地方政府的公信力的一个很重要的指标。第二个就是翠屏区政府介入一个民事纠纷,我认为这也是不太妥当的。”
关于纠纷的解决,黄震提出的建议是,当地政府首先应该有尊重宪法的精神,我国提出依法治国很多年,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要遵守宪法,在宪法的法律的框架内做出一个规范的行政行为。“宜宾市政府以及翠屏区政府都应该有遵守宪法的精神来对待这件事和将来在这个纠纷解决过程中,审慎的使用这种权利。”第二,就是行政权力如何防止被滥用?“在哪些空间是你行政权力可以介入,哪些是不能轻易介入的,我们的政府官员要保持警惕。一旦政府行为不当,就可能激起极大的社会公愤以及社会矛盾的激化,希望政府保持理性、冷静和克制的态度来对待这个事。”
五粮液信披存在瑕疵
或将失去投资者信任
在酒窖纠纷问题上,五粮液方面从去年12月底以来就很少公开发出自己的声音。据有关媒体报道,在5月13日五粮液召开投资者见面会上,曾有投资者就明代酒窖纠纷问题提问,五粮液高管也没有作出正面答复。
投资者见面会后,国泰君安分析师胡春霞在研究报告中认为,这16口明代酒窖池的问题对五粮液业绩本身不会产生太大影响。因为,一方面尹家16口窖池,占该公司老窖比重小,五粮液公司501车间有老窖300余口。另一方面,是五粮液上市时,宜宾国资委将其折价入股上市公司,这是出资人与尹家的纠纷,与上市公司也无关。再者,这个窖池在解放初期被没收的,在80年代初期,落实政策,归还了一部分资本家的财产,政府出了个文件,正文中没有提到窖池,但是下面用钢笔写上这16口窖池属于尹家,具体的事件还在处理中。胡春霞认为,目前是宜宾市政府在牵头处理这个事,与五粮液并没有发生正面冲突。
然而,黄震指出,五粮液以前对600年的古窖所做的广告宣传是很多的,从这点来看,投资者过去一直都认为该公司拥有所有权,而不仅仅是一种租赁使用权。从信息披露来说,五粮液过去的信息披露是不充分的,因为只有所有权才是最关键的最终的产权,这里是应该得到充分披露的。当然五粮液可能正是因为有这些隐情不好披露,所以才导致这一次出现现在这种纠纷,所以黄震认为,五粮液过去的信息披露是存在瑕疵的。
上市公司不仅仅是一个普通公司,它已经成为一种公众公司,因为它涉及到广大股民的利益。投资者要根据这些披露的信息来决定自己的投资策略以及计算能够从中获得多少回报。黄震指出,五粮液这个信息不披露可能隐藏重大的纠纷,这一次就事实上证明了;正因为这个关键信息没有披露,很多股民听了以后很震惊,已经在抛售五粮液的股票。(来源:证券日报 唐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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