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巍)多次索要工资未果,23岁的王某购买杀鼠剂制造投毒假象,随后向公司董事长发出投毒信息,给公司造成4.7万元损失。
今天上午,王某因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在昌平法院接受审理。
据公诉机关指控,因被北京壹加贰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23岁的王某多次向该公司领导索要未果。此外,王某在索要工资款时还被经理踢打。
此后王某产生购买杀鼠剂吓唬公司老总,并以此索回被欠工资的想法。
2009年6月29日11时许,王某将事先与他人一同购买的两包毒饵杀鼠剂用水稀释后倒入下水道中,然后将已拆封的两个杀鼠剂包装袋,以及稀释杀鼠剂的杯子分别放置在该公司车间操作台和车间的气泵上。
在返家途中,王某给该公司董事长发出已经将杀鼠剂放入配料室等处的虚假恐怖信息,引起该公司恐慌。致使该公司生产不能正常进行,造成经济损失4.7万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王某编造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应当以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今天上午9点半,王某被带上法庭接受了审理。王某对公诉机关的指控表示认可,同时表示自己非常后悔。
据王某说,公司拖欠了他8个月大概4000元的工资。
“我只是想吓唬他们一下。”王某称,他把购买的老鼠药倒进地沟,而后把空袋子挂在了车间,以制造投毒假象。
在最后陈述阶段,王某低着头忏悔道:“我一时冲动才这样做的,我十分后悔,请法官宽大处理……”
该案没有当庭宣判。
图为23岁的王某在昌平法院受审摄/通讯员杨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