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在山西,“玩”在安徽。在国家工商总局将“杏花村”商标一分为二之后,3月18日,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汾酒集团”)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据了解,该案将于5月11号下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
池州汾阳竞推“杏花村”
因杜牧千古传诵的诗句,杏花村名扬古今。诗中“杏花村”有联系的,全国各地有多个,其中,山西汾阳说和安徽池州说较为知名。
汾阳杏花村酿酒始于北魏,已有1500多年历史。1957年,杏花村汾酒厂在酒类产品上注册“杏花村”商标。1997年,“杏花村”商标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
池州杏花村曾为安徽胜迹。1997年底,贵池区把复建杏花村、开发杏花村景点确立为“杏花村名牌”战略。1999年,旅欧华人、欧洲中华文化事业发展集团董事长詹晓荣与池州市签订了合同,投资恢复杏花村原貌。2000年5月,池州杏花村复建破土动工。2009年,池州杏花村旅游区被评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
谁是“杏花村”的真正主人?
不只是山西杏花村生产名酒,池州杏花村也以产酒著名。城西南有个杏花村,此处过去也有酒肆,也产名酒。但由于山西“杏花村”早于1957年在酒类产品上获得注册,并一直沿用至今。一番争议过后,池州当地的“杏花村”商标改名为“杏村”。
但让汾酒集团没有想到的是,安徽池州也在打造当地杏花村景点,先一步提出申请注册“杏花”旅游服务类注册商标。2002年9月14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发布了“杏花村”旅游服务类商标初审公告。
对于该初审公告,汾酒集团先后两次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2006年9月,国家工商总局做出裁定:汾酒集团的“杏花村”商标核定使用在白酒商品上,被异议商标“杏花村”指定使用于旅游服务方面。汾酒集团对此裁定不服,2007年2月再次提出复审。
2009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向安徽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下发核准 “杏花村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商标评审委员会批准该公司注册“杏花村”旅游服务类商标。按照这一裁定,“杏花村”商标被一分为二,“酒”在山西,“玩”在安徽。
两地律师团皆称官司必胜
3月18日,汾酒集团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告上法庭。安徽省杏花村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作为第三人被通知参加诉讼。
“此次起诉我们还是有一些把握的。”汾酒集团法律顾问公开对媒体称,早在1997年,“杏花村”商标被认定为国家驰名商标,而法律对驰名商标实行跨商品类别的保护,否则,就构成对驰名商标的侵权。汾酒集团已组成了律师顾问团应对此次诉讼。
昨日,记者了解到,3月21日晚,池州市相关部门紧急召开专题协调会,积极研究应对“杏花村”旅游服务类注册商标争议案事宜。为此,池州也专门组织法律顾问团。“暂时不对外透露我们应诉的具体内容,但我们一定会打胜这场官司。”律师团的一名律师对记者称。 来源:安徽市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