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时报讯(记者 王秋实)沈阳一家食品公司将空中客车(Airbus)注册成巧克力商标,并得到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核准。空中客车德国股份有限公司将商评委起诉到法院。8月4日,市一中院对外通报,法院一审判决空客公司败诉,理由是两商标使用领域相差甚远,不至于产生混淆。
空中客车德国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是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1986年9月,戴姆勒克莱斯勒航天空中客机有限公司申请注册“Airbus”商标,后经核准获得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飞机及部件。1998年7月,沈阳永丰食品公司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申请注册“空中客车AIRBUS及图”商标,申请注册类别为可可制品、糖果、巧克力等。此后,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异议,被裁定驳回后,又向商评委提出异议复审申请。他们认为,“Airbus”商标是空中客车公司独创,是世界范围内的驰名商标,而永丰公司申请注册“空中客车AIRBUS及图”,是在表明其与空客公司存在某种联系。
商评委认定,“Airbus”商标的知名度主要集中在飞机及部件等相关领域,而沈阳食品公司申请的商标被指定使用在可可制品、糖果等商品上,两者在功能、用途上存在较大差别,不会构成混淆。空中客车公司不服,将商评委起诉到法院。
法院最终判决认定,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沈阳公司申请“空中客车AIRBUS及图”商标时,“Airbus”商标是否构成驰名商标。现在根据空客公司提交的证据,不能证明这一点。此外,两个商标的指定商品类别差别明显,即使在引证商标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相关公众也不会对两者产生混淆。据此维持商评委作出的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准予沈阳公司注册该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