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5月11日讯(记者 梁丽霞) 自2008年12月10日开始。卫生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食品药品监管局等9部门在全国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2009年5月11日上午,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副局长苏志介绍了专项整治期间的相关情况。他透露,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共采取了六项措施。
一是进一步落实食品企业和行业协会的食品安全责任。国家9部门联合向社会发出公告,部署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召开了4次全国食品行业协会会议,传达专项整治的精神,分行业进行系统的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各种不符合法规标准的物资依法作出分类处理。
二是公布“黑名单”,充分发动群众举报。国家9部门联合向社会公布了两批、21种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和14种易被滥用的食品添加剂名单。最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准备发布第三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黑名单”。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方便群众对违法线索的举报。一些地区还实行了举报投诉奖励措施。
三是建立部门协调机制,形成整治监管合力,有效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全国整治领导小组9部门每周碰头,分析形势,研究问题,及时出台措施,加强对全国工作的领导,为专项整治提供了组织领导保证。同时,采取措施,加大督导力度,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开展了两轮、对14个省(区市)的督导检查,狠抓落实。
四是把握政策界限,科学有序的指导开展各项工作。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成立了跨部门专家委员会,搜集各行业中可能存在的违法添加物质和典型违法案件的表现,及时研究对策和检验方法,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发挥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作用。在自查自纠和清理整顿的基础上,全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针对性地提出了将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乳及乳制品、米面织品、淀粉制品和肉及肉制品、酒类、水产品、调味品、餐饮等8个行业的突出违法添加问题作为整治的重点,引导专项整治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紧密结合,取得了极好的效果。
五是加强部门联动,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公安部门采取提前介入、与行政执法部门联合行动、及时锁定线索和固定证据等措施,进一步加大了对涉嫌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
六是边打击、边规范、边建设,标本兼治,着力治本。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各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探索完善制度,落实日常监管措施,着力消除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和使用中的监管漏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