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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娃之争仍在继续 达能向工商总局提出复审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08年07月24日    关注度:     【字体:
刘俊
    3年前已注册在案的“爽歪歪”商标连日引发的争端,又再成为新一轮“达娃之争”的热点。继娃哈哈在日前表示,国家工商总局已驳回达能对该商标异议后,达能也明确表示会提出复审申请。

    达能曾在去年8月指责娃哈哈违反合资合同规定和诚信原则,擅自在2005年申请注册“爽歪歪”商标。达能通过声明证实,在7日国家商标局作出裁定,认为作为异议人的达能提供的证据不足,异议的理由不成立。

    达能表示,“爽歪歪”是合资公司创意并开发的品牌,产品在2006年推向市场,但是杭州娃哈哈集团的注册,是“背着合资公司”作出的。

    为了证明这个看法,达能方面还翻出双方在12年前的合资合同等条款。其中包括“甲方将不从事任何与合资公司的业务产生竞争的生产及经营活动”和“制造出任何新产品或有任何其他发明……该等权利充分完全地归合资公司”的规定。

    达能在声明中表示,集团决定将根据规定的程序,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并依法主张合资企业应享受的权利。

    不过,昨日商务部网站上有来自驻法国使馆经商处的消息指,法国当地媒体称达能为了出售在合资企业中51%的股权,开出了16.2亿欧元的价格,远比娃哈哈能接受的32亿元人民币底价高。

    昨日,这名联系人对本报解释,月前双方同意各自聘请财务顾问,由财务顾问对涉及的公司价格进行估值。达能聘请摩根大通,娃哈哈请了中金公司等。“双方同意,首先要先估值,出来以后财务顾问再就估值交换意见。”

    这名联系人表示,估值是通过和谈解决问题的基础,并将导致3个解决方法。“或者是娃哈哈买我们的股份,或者我们买娃哈哈的,或者双方合并起来上市。”

    据其介绍,双方的财务顾问一直在沟通,达能也注意到双方从来都没明确提出谈判已经破裂了。“自今年4月9日以来我们双方未再会晤过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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