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与法 >> 浏览文章
六年商标之争尘埃落定 解百纳所有权判归张裕
来源:北京晨报    更新时间:2008年06月23日    关注度:     【字体:
肖丹
    持续6年之久的“解百纳”知识产权案终于尘埃落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日前裁定“解百纳”商标为张裕所有,而非行业共用的葡萄品种或产品通用名称。

    在这场旷日持久的商标纠纷中,张裕和其他葡萄酒企业站在了对立的位置,焦点集中在“解百纳到底是品牌还是品种”上。2002年,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给张裕下发了“解百纳”商标注册证书,遭到了长城、威龙、王朝等企业的反对,并向国家工商总局递交撤销张裕“解百纳”商标专用权的申请书,理由是解百纳是葡萄品种和品系,为葡萄原料的通用名称,非张裕所独有。张裕随即反驳了这一说法,认为解百纳是其70年原创品牌,是几代张裕人的心血结晶。虽然张裕遭到了其他葡萄酒企业的联合攻击,但得到了中国园艺学会葡萄与葡萄酒分会和中国农学会葡萄分会等部门的支持。他们都表示,在已正式公布的葡萄品种中,并无“解百纳”这一品种。昨天,记者在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下发的争议裁定书中看到:“被申请人张裕公司第1748888号商标‘解百纳’予以维持。”

    记者在一些超市看到,许多葡萄酒品牌都在酒瓶的显著位置标称是“解百纳”,不下二三十种。业内专家指出,在解百纳知识产权案尘埃落定后,除了张裕之外,其他葡萄酒品牌的瓶标上将不能出现“解百纳”的字眼。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合约到期仍使用商标 上岛咖啡与加盟商对簿公堂
下一篇文章:长城、王朝将起诉商标评审委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