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与法 >> 浏览文章
青海检察机关严查涉农涉牧领域职务犯罪
来源:中国食品安全报    更新时间:2015年08月24日    关注度:     【字体:

本报讯 葛修远 为有力保障新时期“三农”和扶贫工作政策措施的全面实施,青海省检察机关将集中开展为期两年的惩治和预防惠农惠牧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据了解,专项工作中,将坚决依法查办涉农涉牧和扶贫职能部门、乡镇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和村级“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社长、会计等农村牧区基层组织人员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依法查办发生在农牧业发展建设、支农惠农惠牧和扶贫资金、专项补贴的项目申报、审核审批、发放管理、项目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坚决依法查办支农惠农惠牧财政补贴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牧区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职务犯罪案件,农村牧区社会事业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

同时,专项工作将结合青海开展的依法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专项检查活动,严肃查办环境综合治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防沙治沙、矿山治理恢复、三江源生态保护等国家专项补助资金方面的职务犯罪案件,以及农村牧区“两委”和基层人大代表选举中的贿选、破坏选举等职务犯罪案件。

另外,对犯罪金额巨大、损失严重的职务犯罪案件;犯罪金额虽不大,但情节恶劣、涉及面广、危害利益众多、易诱发群体性事件影响农村牧区和谐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惠农惠牧扶贫资金审核管理发放或项目审批过程中发生的优亲厚友、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严重不作为、玩忽职守,导致资金被挪用、骗取、套取、挥霍等渎职犯罪案件,各级检察院在办案中将优先查办。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史上最“严”《食品安全法》十月亮相
下一篇文章:卤味里添加罂粟碱、吗啡 街边小贩涉嫌犯罪被批捕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