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嘉积镇一米粉店无证经营,被琼海市食药监局查封后,擅自撕毁封条继续营业。经食药监部门建议,该米粉店经营者被公安机关。
据了解,12月5日,琼海市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时,要求嘉积镇的刘福记桂林米粉东宫分店提供相关证照,但经营者罗某现场未能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和工商执照。因该米粉店从业人员正在进行餐饮食品加工制作,并有消费者在现场用餐,构成未取得有效证照违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事实。该局执法人员依法进行现场取证,同时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对现场存放的食品原料和食品加工设施设备进行查封扣押,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以待作进一步处理。
没想到,12月7日,琼海市食药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该店仍存在无证经营行为。执法人员于当日上午对该店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擅自撕毁封条违法经营。琼海市食药监局随后将此案移送琼海市公安局处理,建议对相关责任人依法查处。
经琼海市公安局调查,认定该店负责人罗某指使店员损毁封条违法经营的事实,依法对当事人罗某予以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在相关处理完毕后,琼海市食药监局还将依照相关规定,对该经营业主的违法行为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