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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严打食品犯罪半年已刑拘两百人 穗重点打击制贩假盐
来源:羊城晚报    更新时间:2014年06月20日    关注度:     【字体:

  广州警方重点打击制贩假盐,已有十几个团伙落网

6月19日,2014年全省食品安全宣传周打击食品犯罪主题宣传日活动在广州启动。启动仪式上,广州市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今年由于小包装食用盐的价格略有上涨,造假的牟利空间更大,使得广州市场上的假盐现象较为突出。因此,在打击食品犯罪方面,广州警方将重点打击制贩假盐。今年以来,已有十几个制贩假盐团伙落网。

羊城晚报记者 张璐瑶 通讯员 肖晓方 龚宣

油盐酱醋易造假

活动现场,广东省、广州市两级警方以实物、视频、图片等多种形式展示打击食品犯罪专项行动的战果,并现场接受咨询,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和识假辨假方法。

记者在现场看到,油盐酱醋、洗发水、牙膏等假冒伪劣品展台前聚集了众多市民。警方介绍,食品中的油盐酱醋最容易被造假。“因为普通食品利润空间小,较少造假,而国家管控较严的油盐酱醋却容易被造假。比如,今年小包盐的价格由原来的1.3元/袋上涨到1.6元/袋,对于造假者来说,成本不变的前提下,利润空间更大了,所以今年假盐的现象就比较突出,我们会重点打击。”警方提醒市民,应从正规渠道购买此类商品。

半年刑拘200人

广州警方统计显示,今年1-5月份,共立案侦办食品犯罪案件277宗,抓获237名嫌疑人,打掉犯罪团伙48个,捣毁黑窝点166个。今年以来,广东省公安厅集中力量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和假劣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安全犯罪活动,共立案142宗,刑拘犯罪嫌疑人200人、逮捕84人。

其中,广州市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以毛某为首,生产、销售假盐约600吨的犯罪团伙;深圳市公安局成功查处了一个日均非法屠宰、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生猪、“病死猪”达400头的地下工场;清远市佛冈县公安局成功打掉一个以陈某为首,集收购、加工、制售“病死猪”的犯罪团伙,现场缴获涉嫌“病死猪”猪肉33吨和有毒有害添加剂一批。

黑窝点制售600吨假盐

广州警方经3个多月侦查,在天河区沐陂村一厂房内发现一产销假冒食用盐的犯罪窝点。现场抓获刘某芽等嫌疑人6名,缴获假冒伪劣成品食用盐、原料及制假设备一批。该团伙自去年9月开始用工业盐生产假冒伪劣食用盐,主要销往广州部分城区及周边城市的食品批发市场,至今共制售假盐约600吨。目前,上述6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病死猪加工成腊肉销售

今年3月24日,清远市佛冈县警方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在民安镇从化围村委白湴冚村发现一制售“病死猪”窝点,现场查获33吨未盖检验合格证章的冰冻猪肉,400公斤冒牌腊肉成品,随即展开侦查并对陈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依法刑拘。经查,该团伙于2012年6月开始,从清远、从化、佛冈周边乡镇大量收购病死猪至佛冈县龙山镇某果场,分割出排骨、猪脚等私自销售,部分病死猪猪肉还加工为腊肉、“牛肉片”等销售。目前,上述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 编辑:健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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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公布食品违法典型案例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9日公布了各地工商部门近期查处的食品违法典型案例,主要包括:

霉变“旺旺”大礼包

2014年1月,鸿星尔克广西分公司购买了价值3.4万元的“旺旺”大礼包作为年终福利发放给员工,部分员工食用后,出现腹泻、头晕等症状,并发现礼包中有多个品种严重霉变。

收到投诉举报后,广西南宁西乡塘区工商局将产品依法送检,并联系“旺旺”商标使用权人广州永旺食品有限公司,确认此批产品并不属于这家公司生产。经查,工商部门依法认定钦州市某副食商行经营者潘某销售假冒“旺旺”注册商标食品违法行为,没收侵权商品1063包,处罚人民币0.5万元,潘某向鸿星尔克广西分公司赔偿金额6.3万元。

非法销售注水牛肉

张某自2014年2月以来,以2.6万元价格购进四头黄牛,进行注水并宰杀,然后将所得的生鲜牛肉运到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一个集贸市场内以每斤25元的平均价格进行销售,获利500元(部分牛肉尚未销售)。

乌当区工商局收到举报后,依法对张某所经营的牛肉采取了行政强制扣押措施,并将牛肉进行抽样送检,确认产品水分含量超标。工商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经营行为,没收依法扣押的掺杂水分牛肉212斤,没收违法所得500元,并罚款人民币2.95万元。

未检验检疫进口牛肉

2013年5月,江苏省常州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对一家市场的冷库大楼进行检查,发现一批正在出库的牛肉产品外包装上均为外文标识、无中文标签,遂采取封存的强制措施。

工商部门经查发现,货主田某某存放的冷冻牛肉2263件,每件25千克,外包装上没有中文标签,且未能提供产品的进货票据、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经常州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确认上述牛肉属于禁止进境物。根据相关法律,已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

 

  公安部为“舌尖上的安全”延伸刑事保护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19日表示,要进一步加强刑事司法部门和行政执法部门衔接配合,全面提升打击能力,为百姓“舌尖上的安全”提供强有力的刑事保护。

  黄明在2014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期间举办的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保护论坛上说,公安机关打击食药犯罪、强化刑事保护责无旁贷。既要坚持主动打击、精确打击,又要追根溯源、查漏补缺,把刑事保护措施往前端延伸。

  据介绍,近年来全国公安机关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组织开展“打四黑除四害”、“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打击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肉制品、乳制品、毒胶囊犯罪等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侦破各类食品安全犯罪案件5.2万起、制售假药犯罪案件2.8万起,捣毁了一大批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冒伪劣药品的黑作坊、黑工厂、黑窝点,严惩了一大批制假售假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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