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电(记者卢金增 通讯员淑范 雯婷)为使熟鸡架色泽鲜艳、不易腐烂,在加工过程中肆意添加对人体有害的亚硝酸钠、“日落黄”等有毒物质,极大危害了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近日,经山东省莱西市检察院提起公诉,陈海生等6人被该市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12万元。
现年42岁的陈海生是安徽人,几年前他和妻子来到莱西做生意。看到香辣鸡架很有市场,两人决定做鸡架加工批发买卖。他们在自己的租住屋架起两口大锅,从莱阳和莱州的两个食品公司批进生鸡架,煮熟后再到批发市场销售。起初,生意并没有预想那么好。经过观察,陈海生总结了几条原因:自己加工的鸡架口感不够好,色泽不够吸引人,而且鸡架不易储存,特别是到了夏季很容易腐烂变质,会造成一定损失。
在别人的“点拨”下,陈海生到李言秋经营的调味品摊点购买了亚硝酸钠、“日落黄”等非食品添加剂,放入鸡架中一起加工。经过摸索,他的技术不断成熟,其生意逐渐走上“正轨”。随着批发量越来越大,他另外租了几间平房,雇用江阿根等安徽老乡专门煮鸡架,他和老婆则负责技术指导和对外批发。
据李言秋交代,他每年卖给陈海生三四百斤亚硝酸钠。
莱西市包括市区、店埠庄头批发市场、姜山、夏格庄等多个乡镇的个体鸡架零售商,都曾到陈海生的加工点批发过半成品鸡架,甚至连平度市也有零售商到他的加工点拉货。淡季时,陈海生每天大约生产1000斤熟鸡架,而在夏季,最多时每天生产、批发的鸡架达到2吨左右。
经检验,从陈海生处扣押的鸡架中检测出亚硝酸钠含量为83mg/k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