邛崃一名水产品老板代廷福在自家经营的毛肚、鱿鱼等水产品中,添加烧碱或双氧水,用来保鲜除臭。警方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将他挡获。昨日,邛崃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代廷福自愿认罪。法院判决代廷福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昨日庭审时,检察官指出,去年9月12日,警方在邛崃代氏海鲜综合门市部检查时,在店内冰箱旁搜查出一袋氢氧化钠、一桶双氧以及添加这些物质的工具,店内发现正在对外销售的添加过工业氢氧化钠(工业用烧碱)的毛肚、鱿鱼、黄喉等水发产品。经鉴定,该店对外销售的水发毛肚、水发鱿鱼PH值超标,是不合格产品。
“代廷福长期在对外销售的毛肚、鱿鱼等产品中添加工业用氢氧化钠、工业过氧化氢,用于毛肚、鱿鱼等产品的防腐、保鲜、除臭。”检察官指出,他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我没有异议。”代廷福当庭表示认罪。他说自己2006年开始在金色市场广场中心菜市场零售毛肚、鱿鱼等产品。“这些东西放太久了,就容易变色,看起来不新鲜。”一次,他到成都进货,卖货的告诉他要是保鲜的话就放些烧碱,要是除臭的话就放些双氧水。之后,他就买了烧碱和双氧水。
代廷福说,他每天开门时就加一些烧碱,一盆海产品要放一勺烧碱,也就是十几克。有时放多了,他还会用水稀释。有了这些保鲜、除臭的方法,店里生意一直不错,多家火锅店从他店里进货。
经过半小时庭审,法院认为代廷福已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代廷福表示不上诉。
昨日下午4时许,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代廷福所经营的代氏海鲜综合门市。门上大红的招牌还在,只是卷帘门紧锁,门前横放了一辆车子,该店没有营业。店旁一位摆摊卖菜的老大爷说,这家店已经几个月没经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