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明年或为"餐桌安全"立法
一批议案拟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
昨天,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委员陈军作了关于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提出的立法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显示,《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拟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相关立法准备工作正在展开。
统计
并案后有21件立法项目
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了34件立法议案(并案处理后21件)。陈军告诉记者,截至目前,经并案处理后的21件立法项目中,4件已由常委会审议通过,2件已提请常委会审议;其余15件中,立法条件较为成熟的11件拟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4件拟列入五年立法规划。
其中,已由常委会审议通过的4件分别为:修改《安徽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制定《安徽省林权管理条例》、修改《安徽省关于律师执业的若干规定》、制定《安徽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看点
明年立法保障食品安全
关于制定《安徽省食品小作坊小摊贩管理办法》方面的议案有3件。陈军介绍,《安徽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小摊贩管理条例》为2013年立法计划调研论证项目。
议案交办时明确由省卫生厅负责起草,之后由于机构改革,我省有关食品药品监管职能和机构统一整合到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据此,对条例的起草单位做了相应调整。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鉴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启动食品安全法的修改工作,拟待该法修改后,再启动条例的起草工作。同时,建议制定《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小摊贩管理作为其中的重要内容加以规范。
目前,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在开展相关立法准备工作。该立法项目拟列入2014年立法计划,进行调研论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