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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罂粟壳烹制小龙虾出售 主犯被判有期徒刑5年
来源:新民晚报    更新时间:2013年11月26日    关注度:     【字体:
原标题:用罂粟壳烹制小龙虾出售

  “段氏龙虾”为吸引客人到其经营的龙虾店里消费,竟不顾消费者的安危,在熬制小龙虾汤料中非法加入含有罂粟壳(粉)。日前,徐汇区法院对这起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宣判,主犯王绍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王氏父子在上海经营两家龙虾店。今年3月28日“段氏龙虾”丰庄店开业后,为招徕顾客,王绍明从江桥批发市场买来罂粟壳粉,添加进汤料烹饪小龙虾。5月16日,王氏父子在经营“段氏龙虾”桂平路店时又令厨师吴某如法炮制。至案发,丰庄店营业额达54万余元,桂平路店每日营业额约为3000余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氏父子及厨师结伙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根据每人的犯罪情节,最终法院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王绍明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其他3人分获拘役至1年有期徒刑不等的刑罚。(通讯员 马超 记者 袁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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