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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两法衔接” 规范食品安全鉴定
来源:中国食品报    更新时间:2013年08月15日    关注度:     【字体:

  记者从四川省食品安全"两法衔接"工作座谈会上获悉,该省拟出台《四川省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规范》和《四川省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食品安全鉴定工作程序》。

近年来,四川相继查获一大批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大量可能流向餐桌的问题食品被及时查扣、销毁。但因食品安全案件本身具有的作案隐蔽、专业性强、现场取证难、涉案人员多等特点,对涉案食品一直存在着鉴定难的问题,成为案件移送和定罪量刑的瓶颈。部分案件因涉案食品没有鉴定结论,难以起诉和定罪,出现案件移送多但起诉、判结少的现象,导致部分犯罪分子没有得到及时惩处。

今年四川省食品安全办把做好"两法衔接",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作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之一,组织专家制定《四川省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规范》和《四川省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食品安全鉴定工作程序》。这两个文件对食品安全司法鉴定、程序等做出详细规定,要求行政部门对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线索,应依法取证,及时移送;获得司法鉴定证书的检验检测机构应依法承担检验鉴定工作。这两个文件出台实施后,将从根本上解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证据固定难、起诉难、判决难等问题,使该省食品安全司法鉴定工作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

会上,由四川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等部门组成的18家省级"两法衔接"相关单位就规范的出台提出了意见。据悉,为完善"两法衔接"技术保障,四川省还将成立食品安全司法鉴定专门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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