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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公布8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油醋等都掺假
来源:阳光报    更新时间:2013年08月14日    关注度:     【字体:

阳光讯 记者从省公安厅获悉,截至目前,全省共破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736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员1317人,依法刑事拘留993人,打掉犯罪团伙138个,捣毁“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等“四黑场所”742个,涉案金额达3.3亿多元。在公安部排名中,我省破获案件数位列全国第五,抓获人员数和涉案金额位列全国第六,信息简报排名位列全国第一。同时,省公安厅又对社会公布了第三批8起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件。 记者 邓龙辉

咸阳

◎农民自己家中生产销售伪劣食用油

2013年6月25日,咸阳市三原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对三原县西阳镇居民王某家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劣质“王家香”牌芝麻香油181箱、芝麻酱223箱、调味油400瓶及大量生产工具。

经查,自2011年8月份以来,王某和王某某在其家中无证无照非法生产大量名为“王家香”的芝麻油、调味油,并贩运到周边市场进行销售,涉案金额达25万元以上。

咸阳

◎食醋中加入鸡肉香精、胭脂红等多种化学违禁品

6月19日,永寿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在走访摸排过程中发现,辖区马坊镇“永寿县文山酿造厂”存在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嫌疑。大队民警组织警力对该厂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醋厂内有大量鸡肉香精、日落黄、胭脂红、甜蜜素、黄原胶、一水柠檬酸等明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化学品,还发现该醋厂所用“醋酸”无任何生产标识,负责人张某不能说清进货来源。经审查,张某承认自己在生产食醋的时候添加了鸡肉香精、胭脂红等违禁化学品,2008年以来销售额达65万余元。

汉中

◎馒头中添加非食品添加剂溴酸钾

2013年6月8日,南郑县公安局在联合县质检、工商等部门进行检查时,在大河坎镇发现田某开办的无证馒头店,卫生条件极差,遂现场查扣了该店原料面粉400公斤,搅拌机、蒸锅等生产工具,并要求其停业整顿,同时对该店加工的馒头进行了抽样。后经汉中市质监局检验所检测,发现该店馒头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非食品添加剂溴酸钾。

汉中

◎蜂蜜中添加明矾、日落黄

2013年7月初,洋县公安局获悉,县城一旅社内有人正在制售假蜂蜜。经过连日的调查,民警初步查清了曾某、朱某、刘某三人制售有毒有害蜂蜜的犯罪事实。7月14日,洋县公安局抽调警力20余人,分别将三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在三人住处共计查获成品假冒伪劣蜂蜜60余公斤,用于生产蜂蜜的明矾1公斤、日落黄0.5公斤等一批生产原料。

西安

◎用明矾、氢氧化钠等违禁化学品加工毒牛肚

2013年7月4日,西安市公安局碑林分局接举报称,有人在东关南街制造加工有毒有害牛肚。

经查,自2012年9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张某等3人在西安市碑林区东关南街一院内私开作坊,在生产加工牛肚时,违规私自加入明矾和氢氧化钠、双氧水等有毒有害化学原料,后将制成的牛肚以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外出售,涉案金额18万余元。

西安

◎用工业盐加工猪肉制品

2013年7月11日,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六村堡派出所民警,在西安市未央区六村堡街道师家营村发现一家生产、加工猪肉制品的“黑作坊”。随后,该局组织民警会同质监等部门对其进行了突击检查,现场查获其在加工猪肉制品时添加的精盐22袋共计2200斤,后经质监部门认定,被查获的精盐为工业盐,属非食用物质,不得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而该作坊经营者樊某却在加工猪肉制品的过程中大量使用工业盐。

铜川

◎粉条中添加柠檬黄、果绿等6种有毒有害添加剂

7月22日,铜川市公安局印台分局民警发现金锁关镇纸坊村一原本废弃的粉条加工厂又开始生产,遂组织警力对该厂进行了检查,现场查获焦糖色、柠檬黄等非法添加剂共计约170斤,红薯干粉约100斤。

经查,犯罪嫌疑人孙某自2013年7月以来,生产加工粉条过程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的柠檬黄、果绿等六种添加剂。

榆林

◎低端白酒灌装成高档白酒

2013年6月,榆林市榆阳公安分局经过前期缜密侦查,发现一生产、销售假冒白酒黑窝点。经查,犯罪嫌疑人徐某自2012年4月份开始,私自从北京某酒水市场购买五粮液系列的低端白酒及五粮液、茅台、国窖等高档酒的外包装及酒瓶、酒盖和灌装用的各种工具,在其租赁的房屋内灌装制作,并将灌装好的假冒高档白酒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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