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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转基因信息公开答复不够详细 律师致函农业部
来源:京华时报    更新时间:2013年08月13日    关注度:     【字体:

前天,北京律师黄乐平向农业部寄出行政复议申请函,要求对方作出详细答复。6月25日,黄乐平曾致函农业部,申请公开转基因生物进口的相关情况与数据,7月19日收到回函,但他认为答复过于简单。

  黄乐平是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的律师,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经历。今年2月25日,黄乐平和两名同事向国土资源部申请公开2011年全国200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监测的各城市的具体结果。30天后,他们收到了国土资源部的信息公开告知书,与回函同时寄达的,还有厚达400多页的资料。

  黄乐平称,他一直关注转基因食品安全问题。6月13日,农业部批准3种转基因大豆进口,引发舆论广泛关注。8天后,他向农业部寄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函。

  黄乐平申请公开的对象涉及5方面:目前转基因生物进口的种类与总量、3种转基因大豆的安全评价资

  料、进口转基因农产品种子国内种植情况、转基因农产品对我国农业是否存在冲击、转基因食品标示制度。

  在收到黄乐平的申请后,农业部于7月5日在官方网站公开了3种转基因大豆的安全评价资料,引发媒体关注。其后,7月19日,黄乐平收到农业部办公厅的书面答复函。农业部表示,批准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种类、农业转基因标示管理文件以及黄乐平提出的几种转基因进口生物的安全评价资料,已经在农业部官方网站上公布,并给出网址链接。

  对于信息公开申请中黄乐平提出的“2011年和2012年的转基因生物进口量”、“农业部从未批准转基因粮食作物种植的原因,将来是否拟在国内进行转基因粮食作物商业化种植”、“如何保护本土农业和农民利益方”和“转基因生物标识制度落实中展开了哪些监督工作和违法处罚情况”等问题,农业部认为“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的范畴”,属于“对有关问题的咨询”。对此,黄乐平表示难以理解。他认为,农业部以此为由拒绝公开相关信息,缺乏法律依据,且没有依法说明做出这样回复的理由。

  前天,黄乐平以农业部的部分答复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为由,向农业部发出申请行政复议的快递,请求公开6月25日申请的所有政府信息内容。黄乐平说,快递的收件人为“农业部政法司负责人”,通过查询快递单得知,传达室已于昨天早上7点55分签收函件。

  昨天下午,记者拨打农业部办公厅、科教司、政法司等多个部门电话,工作人员表示,暂不确认是否收到行政复议函。就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和行政复议问题,记者向办公厅新闻处发送采访函,截至发稿对方尚未答复。黄乐平表示,相比之前国土资源部对他的申请所做的回复,农业部的答复过于简单,“期待农业部相关司局依法行政,完整公开我申请的全部信息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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