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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茶战再起 广药加多宝因“7罐”广告语再上法庭
来源:南方日报    更新时间:2013年08月07日    关注度:     【字体:

原标题:凉茶战再起 广药加多宝因“7罐”广告语再上法庭

  昨日上午9时,王老吉和加多宝这对吸引公众眼球的“冤家”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狭路相逢”,全国各地媒体云集关注。此番王老吉起诉广东加多宝公司及两家零售商“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等广告涉嫌虚假宣传,构成不正当竞争,请求法院做出第二份“诉中禁令”决定。

  据了解,目前双方在全省及全国各地市都有众多诉讼。仅在广州两级法院就有10多件案件处于诉讼进行式,且加多宝方面大都提出了管辖权异议,没有一件案件落判。

  经过长达4个多小时的庭审,法庭没有当庭作出裁定。审判长宣布休庭,将进一步审理该案。

  如此密集的诉讼究竟是要“闹哪样”?有法学专家分析认为,双方目前各有诉讼策略,都在尽力延展品牌知名度。

  昨天上午,记者在法庭看到,离开庭还有半个小时,能容纳上百人的旁听席就几乎全被占满。虽然广州中院一早就公布此案将在网上全程庭审直播,仍然有来自全国各地的20余家媒体记者云集法庭。

  这已经是广药第二次向广州中院申请“诉中禁令”。此前的2013年1月31日,广州中院一纸诉中禁令,让“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不得不更改广告词,给加多宝方面在广告方面的巨额投入予以沉重打击。

  此次,王老吉方面指责加多宝称,在第一次“诉中禁令”之后,加多宝方面继续“变本加厉”发布不实广告,对王老吉进行严重侵权。此次涉案的广告语有,“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怕上火更多人喝加多宝”、“加多宝凉茶连续六年蝉联中国饮料第一罐”等。

  “加多宝这个品牌才出生一年多,怎么就能连续六年蝉联?这明明是篡改了王老吉的地位。”王老吉的代理律师称,此次申请诉中禁令,就是请求法院尽快禁止加多宝在广告宣传中使用上述广告语,停止误导、侵害和不正当竞争。

  面对王老吉代理律师一上来就发动咄咄逼人的攻势,出人意料,加多宝的代理律师首先并不接招,而是首先向广州中院提出管辖权异议。

  本案的被告之一广东加多宝称,原告提出的所有的广告发布,都不在自己公司的权限范围内。市场上生产、销售红罐凉茶的企业不止是加多宝中国公司,还有广东加多宝公司、武汉加多宝公司、福建加多宝公司等企业。王老吉方面在全国其他省市以同样的理由提起过诉讼,根据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应当交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在管辖权未确定的情况下,应中止诉中禁令程序。

  对此,原告王老吉方面认为,本次诉讼中,原告提供的证据都是在以广东地区、广州地区的媒体为主的广告宣传,被告中国加多宝、武汉加多宝、福建加多宝,一共有十几个加多宝,而广东加多宝是它的主要生产商,在广东地区、广州地区媒体上出现的这些广告语,不可能是武汉加多宝、福建加多宝、北京加多宝来替广东加多宝做宣传。其次,在加多宝产品、包装上打出了“全国销量遥遥领先”这样字眼的,下面署名的生产商是广东加多宝。而且,对于广告的发布人是谁这个问题,应当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由广东加多宝自己说明。

  据了解,广药对该次“诉中禁令”向法院提供了500万元担保金,一旦最终判决结果与“诉中禁令”不符,作为原告的广药需要将担保金额作为赔偿金支付给被告加多宝。但这在加多宝公司看来,500万的保证金和若实施“诉中禁令”对加多宝带来的损失相比,可谓是“九牛一毛”。

  凉茶“掐架”第二季 双方各执一词

  法庭激辩

  焦点1

  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还是王老吉?

  针对加多宝的“中国每卖出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语,广药的代理律师认为,其依据的是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发布的2012年1-9月的统计数据。而1-9月份加多宝销售的主要还是冠名有“王老吉”商标而非冠名“加多宝”的凉茶,所以广告语应该是“中国每卖出10罐凉茶,7罐王老吉”。

  加多宝方面表示,“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完整含义为,中国每卖出10罐凉茶,其中7罐来自加多宝公司,或者7罐是加多宝公司生产的,其中的加多宝是生产者的身份,广药指认的是加多宝商标,这毫无依据。

  焦点2

  发布统计数据的机构是否权威?

  庭审中,加多宝引用了两家统计机构的数据支持更改后的广告语。一是国家统计局下属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公布的数据,另一份则是尼尔森的“罐装凉茶饮料品类2012年7月至2013年6月滚动一年数据”。

  对此,广药提出,加多宝在“中国每卖10罐凉茶,7罐加多宝”的广告中宣称,广告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中国行业企业信息发布中心的报告《2012年前三季度中国饮料行业运行状况分析报告》。但在今年4月,国家统计局统计资料管理中心的一份公开告知书却显示,《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没有单设“凉茶”这一指标,而国家统计局没有对凉茶品牌及销量进行统计。

  焦点3

  是否应该实施“诉中禁令”?

  在庭审中,广药代理律师称如果不实施“诉中禁令”,将会给广药王老吉带来“难以弥补”的损失。广药方面表示,加多宝更改后的广告语较之前的改名广告有过之而无不及,“更加彻底地、赤裸裸地把原本附着在王老吉品牌上的无形资产掠夺转移至加多宝”。

  而加多宝代理律师在法庭上立即针锋相对:如果实施“诉中禁令”,给加多宝的损失同样“难以弥补”。

  此前,加多宝方面曾宣称,上次更改广告损失达10亿元,此次如若再遭诉中禁令,损失或将超过20亿元。

  庭外观察

  这是在打官司还在打广告?

  记者从广州市中院采访了解到,目前仅在广州市两级法院就有10多件双方当事人争议的案件正在审理中,还没有一起案件落判。此前,还另有两个最早立案的案件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级审理。同时,双方当事人在省内其他法院以及全国各地法院都有诉讼纠纷。纠纷的内容,除涉及不正当竞争,还有涉及“红罐”包装装潢等。

  据南方日报记者了解,在法院诉讼的同类案件中,加多宝方面大都提出了管辖权异议。广东省法学会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专家分析认为,不可能在中国范围内都没有法院具有管辖权。加多宝方面的“管辖权异议”,无疑拖后了宣判的时间进程,这已经成为加多宝方面的一种诉讼策略。不排除其试图以拖延时间来换取发展空间,先着重把品牌树立起来。目前来看,双方各有诉讼策略,都在尽力延展品牌知名度。

  在昨日的庭审直播之后,记者还随机采访了一些观看直播的广州市民。有市民看了直播以后发出“审美疲劳”的感慨,希望两个品牌都能多在产品上用点心,而不是把钱全都用到冠名、做广告、打官司上去。否则消费者也将质疑产品的质量和形象。

  “双方简直把打官司当成了廉价打广告。”昨日,旁听庭审的一位法学博士这样诙谐地私下评价王老吉和加多宝在广州中院的又一轮诉讼。(记者 刘冠南 赵兵辉 牛思远 欧志葵 实习生 张宁 罗梓健 赵兰静 通讯员 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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