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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药诉加多宝虚假宣传案听证 加多宝欲驳回禁令
来源:中国新闻网    更新时间:2012年12月27日    关注度:     【字体:

广州医药集团诉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及其经销商虚假宣传案27日在广州中级法院举行听证会,听证会上的焦点为广药集团对加多宝提出的“诉中禁令”是否适用,广药要求禁止加多宝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等类似广告宣传语,加多宝则请求法院驳回广药的禁令申请。由于该案未进入实际审判程序,法院称举行听证会主要是为了解加多宝方面对该禁令申请的看法。 

  当日听证会上,广药集团提出了两点申请“诉中禁令”的事项,首先,立即禁止加多宝及其经销商在广告和产品包装上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广告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再者,申请立即禁止加多宝在其广告宣传及生产、销售的凉茶产品上使用“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或与之意思相同、相近的词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广药方面认为,加多宝近期所打出的上述广告词给了消费者一种“王老吉不复存在”的困惑,给广药集团带来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广药对加多宝提出的“诉中禁令”申请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广药集团一方代表律师还现场出示了大量照片,上面显示了在全国各地印有“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为加多宝”等相关广告语的运货车辆和商店。 

  “企业在市场销售中处于劣势时,应反思问题所在,如果他们都以此为借口向法院申请诉中禁令,那法庭公平何在?“加多宝一方的犀利回应使得现场颇有火药味。加多宝方面否认了曾使用“王老吉改名为加多宝”的广告语,并称广药认为“诉中禁令”合法是对相关法律条例的错误解读,该禁令事实不清、侵权责任不明确,一般来说,“诉中禁令”有三个要件,分别是侵权事实非常清楚甚至能确认;事情非常紧急,不采取限制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涉及公共利益。 

  加多宝方面认为,广药集团是广州市政府授权经营管理国有资产的国有独资公司,以中西成药制造和销售为主营,虽然该集团是“王老吉”商标的拥有者,但实际上该企业并无生产凉茶的资格,随后加多宝一方出示了国家工商总局等单位颁发的红罐凉茶生产和销售的相关奖励证书,并指出广药集团出示的照片证据没有清晰来源。 

  广药集团与香港鸿道集团(加多宝母公司)的“王老吉”商标之争历经数年,因商标价值逾千亿元人民币而被称为“中国第一商标案”。尽管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已于今年5月作出裁决,广药集团收回香港鸿道集团对于红罐王老吉的商标权,但双方之间的诉讼战却不断升级。 

  记者了解到,广药集团近期在广州和东莞的法院对加多宝集团提起三宗诉讼,其中两宗是侵害商标许可使用权纠纷案,另外一宗是当日进行听证的虚假宣传纠纷案。而今年涉及“诉中禁令”的官司还有唯冠诉苹果案,即唯冠要求在案件审理未完成前苹果IPAD在上海禁售,不过该禁令未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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