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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酒想进店给宣传费 一酒店涉嫌商业贿赂
来源:南方日报    更新时间:2012年11月26日    关注度:     【字体:

 假借“宣传费”、“专场费”名义收受两家供应商贿赂款逾6万元,东莞市金岛某年酒店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于今年3月被立案调查。日前,塘厦工商分局成功侦破这一涉嫌商业贿赂案件,并处以涉事酒店共计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今年3月,塘厦工商分局在金岛某年酒店经营场所检查时发现,该酒店与“东莞市塘厦金荣副食商行”和“东莞市伟杰饮料有限公司”签订的《销售协议书》、《终端购销与促销推广协议》,协议内容分别有限制其他经营者公平竞争的条款。 经立案调查发现,该酒店在购进酒类商品过程中,利用市场优势地位,与其供应商签订排他协议,约定两家供应商为其酒店红酒和青岛系列啤酒的唯一供应商,并且拥有指定品牌酒水的专场推广权和唯一配送供应权,排挤了其他经营者的公平竞争,但两家供应商须每月分别向该酒店支付红酒供应货款的15%和15000元宣传费。 据统计,该酒店自2011年10月至2012年3月期间,累计从东莞市塘厦金荣副食商行购进与宣传费相关的红酒共280箱,货款合计人民币94392元,并于结算货款时通过在货款中扣除的方式,收取贿赂款3322.8元;自2010年8月至2011年9月期间,从东莞市伟杰饮料有限公司以假借“宣传费”、“专场费”名义收取贿赂款人民币58300元。 经过8个月的立案侦查,近日塘厦工商分局成功侦破这一涉嫌商业贿赂案件,认定该酒店行为已构成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并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61622.8元,罚款人民币40000。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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