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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盐当食盐卖多行不义必自毙
来源:中国食品监督网    更新时间:2012年09月04日    关注度:     【字体:

  合肥晚报讯 瑶海区检察院近日审理一起销售有毒有害工业盐案件,以非法经营罪依法对郭某、牛某提起公诉。

    郭某2008年9月就曾将工业盐充当食用盐经营。2011年2月,郭某在网上认识了江苏洪泽县徐总。徐总是一名化工企业老板。当年7月下旬,徐总问郭某是否需要工业盐,郭某欣然接受,并联系牛某,先后两次购得46吨多工业盐。此后,郭某和牛某分头行动,向一些经营咸菜、炒货的个体户推销,并称自己的盐是“私盐”,可以低于市场价。随后的日子,两人就以每袋50公斤40元左右的价格销售,购买者多是用来腌制咸菜。2011年11月2日,20袋工业盐装车出售时被民警发现抓获。合肥市盐务管理局在郭某放“盐”的一处民房仓库内,查获“盐”34.5吨。经检验,该盐主要成分为氯化钠,不含碘,即是工业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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