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义乌市检察院近日以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将义乌市稠江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协助动物防疫检疫员龚益华和义乌市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科科长龚金龙提起公诉。
2009年至2011年间,吴璀忠等人将病、死猪非法屠宰、加工制成的猪肉制品及猪油销售给邢胜昔等十余人,销售金额达人民币60万余元。这些病、死猪肉及制品、劣质猪油被邢胜昔等十余名下游经销商分别以不同形式销售给饭店、连锁快餐店或普通群众。2011年下半年以来,吴璀忠及下游经销商共计20余人先后被抓获并追究刑事责任。
义乌市检察院在办理这起特大的集收购、加工、生产、销售病死猪肉及相关制品案件过程中,注意挖掘背后的渎职犯罪线索。检察机关调查发现,2011年3月开始,沈希亮将自己收购的“问题猪”用于屠宰销售。因无法开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他通过吴璀忠找龚金龙帮忙,龚金龙又找到龚益华帮忙。龚益华明知沈希亮的生猪不是从辖区范围内的养猪场收购,却帮其编造生猪产地,按照龚金龙口述的数量为他开具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从2011年3月至同年8月初,龚益华、龚金龙为沈希亮开具了30余份虚假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致使沈希亮收购的500余头“问题猪”流入市场。
来源:正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