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经信局原屠宰科科长梁亚延等三人一审被判刑8-10年
虚报病害猪数量骗取国家钱财近百万元,收受肉贩钱财给注水肉“放水”,从执法队员到屠宰监管科科长都在利用手中职权,为屠宰档主、肉贩、肉联厂等谋取私利,随着三名犯罪嫌疑人的落网,中山市生猪屠宰市场的腐败链条也被连根拔起。
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备受关注的中山市经信局生猪屠宰监管科腐败窝案日前宣判,原屠宰科科长梁亚延、原执法组组长胡耀文和执法队员陈球兴3人,一审获刑8-10年不等。
据悉,上述三人收受好处后,都做过同一样事情——关照注水肉。由于执法队手中有监管权,不少市场档主为求平安过关或者让注水肉通过检查,都纷纷想办法给执法队好处费。据检方指控,在陈球兴担任执法队员的5年内,他为多名档主谋取利益,先后多次受贿10万多元。组长胡耀文、科长梁亚延也卷身其中,从判决材料来看,受他们保护的档主遍布中山众多镇区。
据了解,2008年至2009年,被告人梁亚延为牟私利,在中山市肉联厂、中山市南头镇肉联厂申请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款的过程中,滥用审批、监管职权,指使上述两间厂虚报病害猪数量并违规予以审批,其中导致中山市肉联厂以虚报病害猪数量的方式骗取国家补贴款高达82.36万元。另外,梁亚延还利用职务之便,在日常执法、办理定点屠宰牌照及审批病害猪补贴款申请等过程中,为所监管的部分肉联厂、牛肉贩子等谋取利益,前后共骗取国家补贴近百万元,其受贿总额达22万余元。
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认为,梁亚延、胡耀文、陈球兴的行为构成受贿罪。一审分别对3人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10年和10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3万元和5万元。另外,梁亚延还犯滥用职权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两罪并罚决定对梁亚延执行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记者 张栎栎 通讯员 周祖龙 李志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