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与法 >> 浏览文章
青岛破食品大案 双氧水泡鱼片三人被刑拘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2年04月09日    关注度:     【字体:

(记者 王媛 )  6日,记者从青岛市质监局获得最新消息,质监局执法人员联合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干警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转办的投诉举报,在即墨查获了一起涉嫌使用毒害物质的食品案件 .经调查,涉案企业在生产鱼片时,使用工业过氧化氢浸泡原料,掺入非食用有害物质生产干海制品。目前,三名涉案人员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根据举报,2011年12月3日,市质监局执法人员联合市公安局干警对位于即墨市的一家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该公司位于即墨市金沙江一路的干制品加工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工人正在烘烤鱼片,要求其出示生产干海制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时,加工区负责人只提供了营业执照,但登记地址却为即墨市通济街道云海路。

    执法人员随即赶往云海路,就在到达现场的时候,发现车间工人正一片慌乱地转移一批无任何标识的黑色塑料桶。原来,塑料桶内盛装的是过氧化氢(俗称双氧水),工人称"这是用来浸泡鱼片等干海产品的。"过氧化氢属于有毒有害物质,严禁在食品生产加工中使用。

    经现场清点,执法人员查获50斤装过氧化氢共43桶,总重2150斤。现场将该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予以查封,并对数量较多的13种产品进行了抽样。经检测,该公司生产的桂花鱼粒、蟹肉粒、海苔鱼粒、海参鱼粒、鱿鱼丝、烤香鱼等6种产品不合格,在桂花鱼粒和蟹肉粒中,也检测出了过氧化氢等化学物质,而且6种产品都滥添加了食品添加剂"甜蜜素".

    6日,市质监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市质监局已于3月2日将该案移交市公安局。截至记者发稿时,公安机关已将三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链接过氧化氢

    过氧化氢溶液,俗称双氧水,外观为无色透明液体,是一种强氧化剂。一旦被人体吸入或者食入,危害极大:吸入该品蒸气或雾对呼吸道有强烈刺激性;眼直接接触液体可致不可逆损伤甚至失明;口服中毒出现腹痛、胸口痛、呼吸困难、呕吐、一时性运动和感觉障碍、体温升高等。个别病例出现视力障碍 、癫痫样痉挛、轻瘫。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东莞查获一黑作坊 用工业漂白水加工动物内脏
下一篇文章:北京拟生产者分类管理 食品犯罪被追刑责终身禁入行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