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陕西食安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联系我们    在线投诉
网站眉顶图
首页 | 资讯中心 | 消费警示 | 食品时政 | 法律法规 | 企业风采 | 食品科技 | 安全示范 | 食品与法 | 饮食安全 | 地方报道 | 茶馆奇闻 | 美食中国 | 饮食文化 | 展会
公告 | 消费动态 | 教你一手 | 食品鉴别 | 名录大全 | 校园饮食 | 中华名号 | 热点聚焦 | 农业动态 | 特色食品 | 专家提醒 | 健康提示 | 食安动态 | 权威公示 | 果蔬
您当前位置:陕西食安网 >> 食品与法 >> 浏览文章
月饼里吃出头发 稻香村向商标侵权厂商索赔50万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9月08日    关注度:     【字体:

 中广网北京9月7日消息(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又到中秋佳节,“月饼大战”开始了,月饼引发的诉讼也打上了法庭。今天上午昌平法院开庭审理苏州稻香村状告日天照公司侵犯“稻香村”商标专用权,索赔50万的案件。

  有意思的是,这起诉讼最初是因为一位大学生在问题月饼里吃出了头发,投诉到315维权网,稻香村不敢怠慢,紧急调查,结果发现了“李鬼”。

  原告苏州稻香村公司代理人侯仰坤向法庭陈述,去年中秋节,北京某大学给每位同学发了两块月饼,月饼上贴有“稻香村”商标,女生小魏在吃的时候,发现月饼馅里夹了一根毛发。于是将这块月饼保存、拍照,上传到“315”维权网上进行投诉。稻香村看到消息,立刻派人到大学调查取证,首先了解到小魏所在的大学中秋前是从被告日天照公司购买了48000块月饼。

  原告代理人:经过原告的调查核实,这批月饼是被告直接销售给该高校的月饼,是仿冒和伪造的假月饼,伪造了稻香村的商标,伪造了苏州稻香村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正牌月饼的外包装,生产场地和生产单位名称。

  尽管仿冒月饼从商标、包装风格、到生产厂家等都与正品月饼相同或相似,但是原告方还是找到了细微差别。

  原告代理人:通过原告的调查发现,这批月饼在小包装上有专门的交大特供的字样,其次,该学生食用的这块月饼具体名称叫莲蓉蛋黄,原告这种口味叫蛋黄莲蓉,第三点,包装纸和脱氧剂与原告正牌月饼不同。

  原告要求判令被告公开承认侵犯“稻香村”商标专用权的事实,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承担相关维权费用85000元。对此被告日天照公司表示不同意原告诉求,理由是没有直接销售月饼给大学。

  代理律师王沛颖:答辩人实际上是与一个叫郭小勇的人签订了一份月饼礼盒的经销合同,由郭小勇来购买北京苏州稻香村月饼礼盒系列,并保证仅在OD办公和北京交通大学固有渠道销售,不与答辩人销售渠道发生冲突,郭小勇从答辩人处购买月饼后,再销售给交通大学,之后因郭小勇他这个中间商是一个个人,无法出具正式的发票,所以直接让答辩人出具发票。

  被告提到了一个叫郭小勇的中间商,使整个案件更加复杂,也让我们消费者更加要提高警惕了,一块月饼,虽然被穿上了貌似正品老字号的包装,但是却是不知名的厂家生产,专人买包装盒包装,更可怕的是有固定渠道。

  原告代理人提醒法庭注意,被告将侵权责任推到一个找不到人影的中间商郭小勇身上是说不通的。

  原告代理人:这个说法是不成立的。郭小勇不是买卖关系的主体,现有的证据证明北京交通大学直接收到的发票是被告开具的,不是郭开具的。其次北京交通大学已经出具了两份证明,都明确说明北京交通大学在2010年中秋节购买月饼是同被告处购买的,而且说明了购买数量、购买价款,而且被告给该学校开具的发票号码都列出来了。

  被告代理人:原告并不能证明出售给交通大学多少块月饼,而且这些月饼里面到底有多少假冒月饼也不能证明,而且销售利润也不等于获得利益,所以我们认为原告要求的50恩万元的赔偿数额没有依据。

  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不管案件结果如何,中秋前这些天,正品厂家要提高警惕,消费者要练就火眼金睛,要吃到地道的月饼,我们先扒掉假冒月饼的外衣。

分享到:
更多
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上一篇文章:四川破获250起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 抓获375人
下一篇文章:公安部侦破地沟油制售食用油案 买家为粮油批发企业
陕西食安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本站原创”的信息作品,版权均属于本网所有。如偶有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注明"来源:“www.cnfdn.com.cn陕西食安网”。如需要经常性转载、摘编和发表本网信息作品,请事先与本 网联系。违反上述声明,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②凡本网文稿内注明“来源:XXX”的文章,均转载自其他媒体,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根据“文责自负”的原则,转载该文章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的负责。
③ 如因本网发布的作品内容涉及版权或存在其他问题,请于文章发布后的30日内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关于我们会员专区诚聘英才联系我们帮助信息电子商务在线投诉纠错留言网站导读友情链接
© 2001-2023版权所有 陕西食安网 |网管QQ| 345615198 1960375031 1405218651
本网特聘北京惠诚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 技术支持:【善微云】
陕ICP备2023002380号-1

陕公网安备 610196020002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