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当局法务机构台南市调查处24日宣布查获一起制卖假酒案,不肖业者取得岛外红酒品牌代理权后,委托岛内酒厂私制劣酒混充,初估经卖场已卖出逾10万瓶,检调仍持续追查中。
台南市调查处指出,约半年前接获消费者检举,有不肖商人以合法掩护非法,利用取得国际知名红葡萄酒品牌在台销售的机会,在岛内私自产制伪标私、劣酒,并透过知名通路商销售,于是组成项目小组监控追查。
调查人员指出,板桥地检署检察官陈丰年指挥项目小组,23日在新北市的大富涞国际公司及接受委托制酒的中台制酒科技公司,查获大批伪标私、劣酒。中台制酒公司的厂长黄姓男子被带回侦讯,大富涞公司负责人尚未到案。
台南市调处指出,大富涞公司曾于2007年从澳大利亚进口一批知名品牌红酒,之后就在台湾私自生产该品牌的包装及标签,并委托中台制酒科技公司,以葡萄浓缩原汁及多项化学添加物调制假红酒,经知名连锁卖场销售,每瓶0.75升售价约200元(新台币,下同),实际成本约仅数十元。
调查人员指出,业者从2009年3月至今,光透过卖场就卖出超过10万瓶,不法获利2700多万元,不计其数的消费者受害,正扩大追查是否还有其他销售管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