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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 四川批捕食品药品安全涉案嫌犯177人
来源:本站原创    更新时间:2011年07月29日    关注度:     【字体:

 四川省检察机关重点惩治危害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制假售假犯罪

  本报讯(记者 严芳)7月28日,省检察院召开的推进“三个专项”新闻通气会对外公布,2010年10月至2011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批捕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案件194件412人,同比上升73.2%和77.6%,涉案金额近1.2亿元,并建议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337件442人。2011年1月至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批捕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犯罪案件88件177人。

  “三个专项”是指2010年10月以来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专项行动”和“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活动”,以及今年5月以来的“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工作”。

  省检察院依据我国现行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编辑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双向衔接工作手册》。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郭彦说:“目前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有赖于部门协商,由于没有制度上的规定,实践情况并不理想。‘两法’之间信息不对称造成‘发案多、查办少,行政处罚多、移送司法机关少,立案多、批捕起诉少’的‘三多三少’问题。”

  郭彦还介绍,目前我省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呈现两个特点:一是总量不大,但纵向比处于上升趋势;二是涉及假烟、假酒和有害有毒食品的违法犯罪较为突出。

  省检察院表示将在下一阶段工作中,继续高度重视对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尤其是食品药品犯罪的打击,加强同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的协调配合,提前介入重大疑难案件的证据收集、审查、甄别工作;加大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犯罪案件的查办力度;剖析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惑,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献计献策。

 案例点击

  馄饨皮中添加硼砂

  犯罪嫌疑人曹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从2010年7月开始,在没有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和在工商部门登记等情况下,租用成都市成华区圣灯乡一处民房进行馄饨皮加工和销售。

  为改善馄饨皮的筋度和色泽,在明知硼砂不能用作食品添加剂的情况下,曹某在生产过程中违法添加硼砂,并以每斤2元至2.5元的价格销售含有硼砂的馄饨皮600余斤。

  2010年10月26日,成华区工商局将正在违法生产馄饨皮的曹某现场挡获。后经公安机关侦查,成都市检察院于去年12月16日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捕曹某。目前,该案已侦查终结并移送成都市成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销售假烟被判刑6年

  2010年9月17日,公安机关在内江查获赵某、胡某所有的一车假烟,内有多种牌子的假烟,货值金额达257万余元。

  该案经公安机关侦查、内江市中区检察院依法批捕、起诉后,今年4月29日,内江市中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赵某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5万元;判处胡某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

  破获一起“瘦肉精”案

  今年6月,省公安厅侦破一起特大生产、销售“瘦肉精”案,涉案金额达1000多万元。省检察院提前介入侦办,批准逮捕了6名犯罪嫌疑人,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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