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吴红月
热点聚焦
尽管全国公安机关集中侦破了一大批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瘦肉精”、“地沟油”、“病死猪”、“假羊肉”等重大案件,但毒奶粉、毒皮蛋、毒大米等事件的爆发,仍然使公众对食品安全产生了担忧,主要表现为信心不足。在6月17日“2013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暨第五届中国食品安全论坛”上,围绕着“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这一主题,与会专家认为,要切实做到全社会共同维护食品安全,首要条件是所有食品安全责任人和利益相关者,包括政府、科学家、食品生产经营者及其行业、学会、媒体、消费者等,都要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基本科学知识,并且,对我国当前食品安全现状有一个共识。
用现代化手段传播安全知识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汪洋也来到此次食品安全论坛。他指出,要发挥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和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多管齐下、内外并举,综合施策、标本兼治,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凝聚起维护食品安全的强大合力。他表示,为食品进行安全宣传,要利用现代的手段。汪洋说,很多农民工不看电视,但是他们有手机,可以给他们发公益短信提醒他们注意食品安全。马云所创办的淘宝网也卖食品,如果在卖食品的时候对一些重要的食品安全事项进行提醒,买家就可以不上当,这也是一种食品安全的普及。
前来出席此次会议的大自然保护协会中国主席马云则用故事回应了副总理的建议。马云说,“民以食为天,如果我们不共同解决的话,这个天的问题会越来越大”。
中国工程院院士陈君石则呼吁,应当充分发挥当前科研院校的力量,制定一个有良好顶层设计的全国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对从中央到地方政府官员,监督员、检测机构、媒体、消费者分别进行可持续的培训和宣教。他说,“从完善和加强国家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角度来讲,能力建设和培训是提高国家食品安全水平的关键措施。”
监管法治解决三大问题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局长张勇表示,食品具有量大面广的消费总量,“小、散、乱、低”的产业基础,尚不规范的产销秩序,相对缺失的诚信环境,滞后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以及薄弱的监管能力等,都从整体上制约了我国食品安全水平的提升。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也表示,当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形势仍不乐观,还存在不少风险隐患,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任务艰巨繁重,需要付出更大的努力。
尽管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上呈现稳定向好发展的态势,主要农产品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6%以上,但近年来,食品安全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重大恶性案件时有发生。有专家表示,前一段司法解释的出台,对于充分运用法律武器遏制食品安全问题将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在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支持上主要解决了三个大的问题:第一,解决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如何具体适用刑事处罚,明确建立了相关的犯罪定罪量刑标准。第二,解决了行政法律规范及其执法,与刑事法律规范及其司法的有效衔接。司法解释在认定犯罪具体情节时,采用了行政法律法规和部门依法做出的相关规定,比如说禁止使用或者禁止添加的黑名单。第三,针对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管所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解决了诸多新型的疑难案件的刑法适用问题,起到从源头上防范食品安全的效果。
重点清理规范食品标准问题
在“食品安全法制体系发展与完善”分论坛上,北京市食安办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和应急管理处处长冯源说,目前对有毒有害食品的认定问题上,还存在着一个差异。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不一定是非法添加的,在判断上需要标准。国家卫计委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司司长苏志对此表示,卫计委将清理整合现行食品标准作为重点,2013年底对现行近5000项各类食品标准中强制执行的内容予以清理,并指导地方同步开展地方标准清理工作。
严厉惩治不法分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是当前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重点任务。苏志指出,司法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各种情形。其中,卫计委依法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单》(简称“黑名单”)是认定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重要依据之一。目前已经公布了6批64种非食用物质。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凡是使用黑名单中的物质为食品原料,或者在食品生产、加工、存储和销售过程中掺入非食用物质的,一律按照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查处。
诚信以提升信心为上
“谁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谁来提升食品消费信心?我们能做些什么?”针对这些疑问,中国副食流通协会会长何继红在“诚信共治维护食品安全”分论坛上表示,老百姓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在增强。一旦出现问题,企业应尽快实行产品召回制度。召回行动可让百姓放心,说明企业是认真的、是有责任感的。
兰州市市长袁占亭介绍了在城市管理工作中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提高社会对食品安全信心所做的努力。据他介绍,兰州市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先后出台了《兰州市无公害蔬菜管理条例》、《兰州市清真食品管理办法》、《兰州市餐厨垃圾集中处置暂行规定》等近20种法规和规章,为严格执法提供了制度保障。
在具体工作中,采用“红黑名单”的办法,实行差别化监管,加大对不规范经营企业的监管频次,尤其对一批违法违规、屡查屡犯、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进行了取缔或停产整顿,对相关责任人予以严罚重处,让食品企业不敢违法、不愿违法、诚信经营。针对违法现象,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开通举报投诉电话,对查证属实的举报投诉及时兑现奖励,鼓励群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社会监督的作用。
应建立统一发布渠道
事实上,一些看似是食品安全的问题,背后却是一、两位所谓的专家不负责任的发言。像最近发生的胶原蛋白事件,最终引起的是市场的混乱。“在食品领域,改变偏见比形成偏见难得多”,中国农业大学科技发展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胡小松发自肺腑地感慨,中国的食品企业往往失了“好声音”,要么只说自己好,要么只说别人不好;要么根本不说话。
来自中国经济网的崔军总结了食品安全重大问题发生时的两大特点——“不知”和“不说”,他认为,在许多重要传播时刻,专家学者企业政府和媒介所表现出的集体失声,反而不利于食品安全信心的提升和维护。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法室巡视员李援就此提出,当前的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处于无序的状态,信息发布不统一、不权威,往往引起社会的混乱,给食品行业带来的灾难更大。他呼吁,尽快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发布渠道,让正确的信息在第一时间发出,减少社会上出现不必要的恐慌。